她外陰部長膿包急求診!知名醫師伸手指內診 挨告性侵下場出爐

▲▼醫師,醫生,男醫師。(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北市內湖區陳姓醫師遭控利用內診醫療機會,將手伸入女病患陰道。(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誤會大了?北市1名女子外陰部長膿包,緊張赴內湖區某知名婦產科求診,看診期間,她認為陳姓醫師利用內診醫療機會,徒手伸入她陰道,藉此利用權勢性交得逞,憤而提告。偵查時,陳醫強調,女病患是初診,依常規需要做骨盆檢查(內診)全程有經同意,檢查時每個步驟都有說明。士林地檢署偵結,予不起訴處分。

女病患小雪(化名)指控,今年4月11日,因外陰部膿包前往就診,但她有明確告訴醫師只需處理外陰部膿包,不要用鴨嘴(陰道擴張器),但醫生佩戴手套後,卻以手伸入陰道內診,過程中,醫師及診所助理都未向她說明內診程序,因此認為醫生利用醫療權勢性交得逞。

陳醫師解釋,有向病患充分說明內診檢查必要,一旁也有黃姓助理協助,從外觀可見病患左側外陰部有發炎紅腫情形,有膿液分泌物從陰道流出,過程中他也解釋檢查項目包含,子宮、左右卵巢大小是否有腫瘤,如果有觸痛表示有感染,同時也問病患是要用鴨嘴檢查是否有細菌感染時,但病患表示只需處理外陰部膿包,不要用鴨嘴,因此就以生理食鹽水擦拭膿包,上完藥膏就結束診療。

他也提出內診相關文獻過程,首先請病患上檢查台檢查,使用陰道鴨嘴將陰道張開,以便醫師視診,接著觀察陰道、 子宮頸等有無異常病變,接著做觸診,使用左手中指及食指輕輕放入陰道內,右手放在病人下腹,接著用雙手觸診做檢查。

黃姓助理證稱,因為小雪是第一次看診,陳姓醫師有詢問是否同意內診,小雪也答應,因此她引導小雪進入診間,躺在診療台上,小雪脫完下半身衣褲後,就請醫師入診間,將手套遞給醫師,接著以手指伸入陰道,另1手按壓子宮、卵巢等部位,結束療程後,小雪回到診療桌由醫師解說,同時得知內診可以知道有無長肌瘤或其他病症。

檢方根據陳醫提出的文獻,認小雪因外陰部長膿包前往就診,醫師用手指替她進行內診,與醫學常規無違,全程也有助理跟診,因此難認有任何利用權利性交犯罪行為,至於小雪指控醫師僅說要內診,但沒有說明內診過程,這部分僅能屬醫療過程中說明義務疏失,依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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