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所警員余政宏22日凌晨被帶至新北地檢應訊。(圖/記者游宗樺攝)
記者游宗樺/新北報導
警界爆發貪污醜聞!新北、桃園及新竹縣警局均有警員涉嫌收賄,透過開立不實罰單,替已被吊扣牌照的車輛解套,讓業者以吊銷車牌的程序,重新領牌照上路。檢廉接獲情資,21日展開搜索行動,並約談涉案的79人。涉案的9名警員中,除2人被檢方諭令各以10萬元交保外,其餘7人均被聲請羈押,經新北地院開庭審理,遭聲押的3人改裁以5萬至10萬元交保,另外4人則聲押獲准。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吊扣汽車牌照的違規類型,包括行車超速高出最高速限60公里,或蛇行、逼車、驟然變換車道、行駛中急減速、急煞車等危險駕駛行為,以及改車未經檢驗而行駛等,扣牌期限最長為半年,期滿才能重新上路。
據悉,新北市有些汽車租賃業者因客人租車使用期間,犯下會被扣牌的違規,以致車子挨罰不能出租,導致收益掛零,經內行的代辦業者指點,汽車在被扣牌期間若違規行駛上路被查獲,依《道交條例》第12條規定,會加重處罰為吊銷牌照、當場禁止行駛,並處罰駕駛人3600元到10800元罰鍰。
▲樹林警分局三多所警員馬宗慶步入地檢時不發一語。(圖/記者游宗樺攝)
但此舉會讓吊扣牌照的處分因牌照被吊銷而不復存在,更重要的是,依據《道路交安全規則》第8條規定,繳清交通罰單、汽車燃料使用費並檢驗合格後,即可重新領牌上路,等於讓被扣牌的租賃車不必等扣牌期滿,就能快速解套、滿血復活繼續出租賺錢。
因此就有代辦業者透過人脈交情,勾結想賺外快的警員,由代辦業者故意把扣牌車違規開上路到定點,讓合作的警員幫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罰單,並論件支付警員數萬元酬勞,後續由代辦業者找檢驗廠為車主處理重新領牌事宜。
據悉,新北市警局首先注意到樹林警分局三多派出所幾名警員狂開這類罰單的異狀,去年(2021年)函請新北檢偵辦,檢方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共同蒐證期間,發現樹林警分局樹林派出所、板橋警分局信義派出所也有警員涉案。另外,警政署也查出,桃園市平鎮警分局警備隊與新竹縣竹北警分局六家派出所有警員涉案,不排除是代辦業者互通信息報好康,各自找合作對象。
新北檢昨由檢察官楊唯宏指揮發動搜索約談,調查局出動約200位調查官,同步搜索三多、樹林、六家派出所與平鎮警分局警備隊,以及代辦業者與涉案警員住家、辦公室在內共29處地點,查扣電腦、手機,並約談38名被告與41位證人到案。
經漏夜開庭,22日檢方對14人聲請羈押、12人諭令以3萬至10萬元交保,除竹北警分局六家所洪國正及桃市警局大安所周哲緯被檢方諭令各以10萬元交保外,其餘7名涉案警員均被檢方聲請羈押,另外還有6名代辦業者及1名代檢檢驗員也遭聲押。
新北地院開羈押庭審理後,樹林警分局4名遭聲押的警員中,除樹林所黃千駿遭收押禁見外,余政宏、三多所馬宗慶、謝富全等3人分別被改裁5萬、5萬及10萬元交保;板橋警分局信義所廖家毅、後埔所李旻翰2人與桃市平鎮警分局警備隊隊員鄭日益均被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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