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倒嘿咻突喊卡!13歲少女回「沒關係」 色男累犯下場慘

▲▼少女、女學生、網路交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張男與少女透過臉書交往後,雖在雙方合意下發生性行為,仍依法遭判刑。(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一名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的張姓男子,竟不知悔改,在網路上認識年僅13歲的國中少女後就帶回家撲倒,雖然他一度停止,但少女卻說「沒關係」,事後遭少女母親提告。法院認定張男為累犯,再判3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張男於2018年6月期間,透過臉書群組認識13歲的國中少女小君(化名),2個月後張男就將小君帶回家中發生性行為,直到小君母親發現有異,才報警提告。

審理時張男稱,他並無違反小君意願強迫發生關係,且當時小君稱自己14歲,並不清楚她實際上才13歲。

小君表示,兩人的確是男女朋友,當天張男載她至家中後喝了酒,卻突然將她撲倒,隨後又馬上坐起來,像是在克制自己不能發生性行為,但小君當時說了一句「沒關係」,兩人才嘿咻,不過她強調張男的確沒有違反她的意願,所以也沒有去驗傷,並不打算對張男提告。

台中地院認為,張男早在2014、2018年犯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猥褻等罪刑,認定張男毫無反省之意,法紀觀念淡薄,再判3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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