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以上乘客搭大客車上國道 未繫安全帶12月起要罰3千元 

▲▼國道客運,客運,客運業者,公路客運,客運示意圖。(圖/業者提供)

▲搭乘國道客運上高速公路,4歲以上乘客須強制繫安全帶。(圖/業者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配合立法院修法通過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客車等須繫安全帶,交通部預告修正相關罰則,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客車等上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未繫安全帶,將可開罰乘客3000到4500元,另駕駛人罰款則從3千元提高至6千元,駕駛若有告知則可免責,12月上路。

立法院會110年11月30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新增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型車須繫安全帶,違反規定可處3千到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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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昨(22日)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及《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草案。

▲▼清明連假國道客運有多種優惠。(圖/國光客運)

▲搭乘大客車上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4歲以上乘客未繫安全帶將可開罰。(圖/業者提供)

交通部表示,草案規劃修訂若如果搭乘大客車等營業車輛,沒有繫安全帶,就會有對應處罰,因此訂定相關裁罰基準,若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客車沒有繫安全帶,將可開罰乘客3千元到4500元,駕駛人罰款則從3千提高到6千元,若駕駛有盡到告知責任,則罰乘客。

另外若行駛一般公路,大客車駕駛人自身沒有繫安全帶,罰款將從1500元提高至2000元。

此外,現行大型車等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或防止捲入裝置,不能領牌,而若上路後設備故障,無法達到安全功能而未維修或更換,草案修法也明訂無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或防止捲入裝置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原可罰9千元,草案也修正若有2種以上設備有無法運作情況,將可加重罰1.2萬到1.8萬元。

交通部表示,相關法規預計8月1日公告,將有4個月緩衝期和宣導期,12月1日起開始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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