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示意圖。(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一名賴姓化學補教名師(36歲)在2013年間,把盧姓化學補教名師所編撰的6本教材重新編排後,拿到鳳山2家補習班教學生,盧師發現後提告,賴師辯稱抄襲的只有「題目」部分,大家都是從網路上抓題目作為自己的講義,但鑑定機構報告指盧師著作具有原創性,而賴師講義抄襲的部分有167項,相似度幾乎都超過80%,最高還有99%,檢方依鑑定報告認定賴男依違反著作權法,今(23)日偵結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賴男從2003年就擔任補習班化學老師,盧男則為另家補習班的化學講師,還與教學網站合作,開設線上數位學習課程,2013年時,賴男為準備上課教材,從線上學習網站購入6本盧男編撰的教材。
從2015年7月起,賴再以盧男編修的教材,重編成「高一化學第一次段考」、「高一化學第二次段考」、「高一化學第三次段考」、「國三升高一招生專用講義先修課程」等4本教材,拿到自己任教的補習班作為上課講義使用,隔年盧男輾轉拿到賴男的講義,發現跟自己的教材幾乎「一模一樣」,於是向地檢署提告。
檢方偵查時,賴男辯稱,他只有抄襲盧男題目的部分,且每位補習老師都是從網路上抓題目來做成自己的講義,賴男的律師也主張,教育部對高中課程都有制定課綱可以遵循,盧男的教材不具有高度原創性,從坊間流通的參考書或是網路資訊,都可以找到跟盧男用語雷同的資料,並稱盧男講義也大量引用其他老師的教材。
檢方將賴男編撰的4本教材送往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智慧資產研究院區進行鑑定,報告指出,發現賴男編寫的4本教材中,有167項題目、解題方法、講義內容等,與盧男編寫的內容相似,且相似度大多超過80%,甚至有多項題目、課程內容等,相似度高達99%,幾乎是照抄。
雄檢根據鑑定結果,賴男在講義教學單元練習題的題目、詳解內容,均與盧男完全相同或高度相同,已侵害到爐的著作權,今偵結將賴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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