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猴痘今起列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疑似病例24小時內通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猴痘疫情擴散全球多國,亞洲包含新加坡、南韓已有通報病例。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今(23)日宣布,猴痘即起正式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比較大的差異就是疑似病例24小時內需要通報。

疾管署指出,過去猴痘疫情多發生於西部及中部非洲地區,其他國家偶發零星境外移入病例,而今(2022)年與以往不同,迄今全球出現病例國家已增至47國,超過3千人感染,且鄰近之新加坡與韓國亦於近日各通報1例確診病例。另6月12日國內通報1例境外移入疑似病例,其檢驗結果為陰性,故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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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人祥表示,猴痘今天起列入第二類法定傳染病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醫師診治時,如發現疑似個案符合通報定義,務必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單位將針對疑似病例進行隔離治療、疫情調查及接觸者健康監測等防治措施。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有關通報方式,請醫療院所於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之「第二類法定傳染病」項下,選擇「猴痘」項目通報與採檢送驗;如醫療院所具有「運用醫院電子病歷自動通報(EMR)」功能,請配合儘速完成院內系統調整,即可透過此管道進行通報。有關疾病通報定義、疑似通報個案處理流程、檢體採檢送驗方法,以及相關防治指引將隨時更新公布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 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猴痘)。

疾管署提醒,為減少受感染的風險,建議民眾避免前往猴痘病毒流行地區,返國入境時如出現發燒、皮膚病灶如紅疹、丘疹、水泡或膿疱等疑似症狀,應主動告知航空公司人員及機場港口檢疫人員,並儘速就醫,告知醫師旅遊接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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