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衣「未翻面」竟慘遭竹棍痛打 人妻不忍了...家暴夫下場出爐

▲桃園市謝姓男子不滿妻子鬧離婚還欲賣房,竟夥同岳母與2名舅子強押妻子到公廟祭改,還以湯匙挖嘴強灌符水,事後遭妻子提告家暴傷害。(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北市傅姓人夫不滿妻子曬衣未翻面,竟持竹棍痛毆。(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嗎?北市傅姓人夫不滿康姓妻子,煮飯不小心燒壞鍋子,竟持椅子怒砸;又因妻曬衣服時未將衣服翻面,直接暴怒拿起竹棍毆打其妻右大腿及右小腿,屢遭拳打腳踢的康女,決定不忍了,憤而報警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家庭暴力之傷害罪將殘酷無情的傅男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家住北投的傅男屢次對妻動手,康妻曾通報家暴,但丈夫仍未改暴力行為。妻指控,2020年12月5日晚間7時許,她煮飯沒有關瓦斯,造成鍋子燒壞,丈夫直接一把拿起椅子朝她丟,擊中腰部;今年4月15日,僅因曬衣服未將衣服翻面,又遭丈夫持竹棍痛毆。

傅男對於動手打老婆坦承犯行,但檢方認為康妻指控2020年被拿椅子砸,因診斷書未記載腰部或後頸部有成傷,因此難認傅男有其傷害行為,就今年4月的家暴致傷,依法起訴,2次傷害有想像競合犯關係,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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