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兵被班長罵,竟狂怒嗆「衣服脫下來打」作勢攻擊。(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陸軍步兵206旅一名周姓二兵2020年1月在開訓典禮預演時,被一名潘姓班長糾正姿勢不正確,氣得作勢要攻擊潘男,更放話「不然衣服脫下來打(台語)」等。苗栗地院一審依對長官施強暴未遂罪,判處周男6個月徒刑,周男不服判決上訴,苗栗地院二審合議庭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周男當時在陸軍步兵206旅服役,2020年1月在苗栗斗煥坪營區進行開訓典禮預演時,不滿被潘姓班長口頭糾正姿勢不正確,先是作勢要攻擊潘姓班長,還嗆聲「不然衣服脫下來打(台語)」等語,直到郭姓營長發現即時制止,才沒有進一步爆發衝突。
周男事後被交由憲兵隊移送偵辦。苗栗地院一審法官認為,周男只因細故就對長官施暴,不僅損及部隊團結,更減損部隊長官的領導威信,行為實有不當,考量到周男事後坦承犯行,並與潘男達成和解,審酌後依對長官施強暴未遂罪,判處周男6月有期徒刑。
▲周男一審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八軍團提供)
周男不服提出上訴,並具狀稱他與潘男已達成和解,請求減刑,出庭時更證稱「我沒有作勢攻擊,我要攻擊就直接攻擊了」。
郭姓營長證稱,當時他在部隊後方,忽然聽到部隊有吵架聲音,發現是周男作勢要攻擊,脫衣嗆聲要找潘男單挑,因此立刻擋在2人中間。一名在場士兵也證稱,有目擊到周男作勢要打潘男,直到郭姓營長上前阻止。
苗栗地院二審合議庭審理,根據多名證人證詞,認定周男辯詞為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考量到服從上級長官命令為軍人天職,周男甫入伍受訓,自應恪遵軍法與軍紀,卻因被糾正作勢要攻擊長官,挑戰軍法及軍紀之狂妄態度,非法律所能容忍,審酌後維持一審判決,判處周男6個月徒刑,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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