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劉姓男子在成大校區尋找落單的女大生,上前搭訕後,趁機握住她們的手不放,逼問個人資料。(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42歲劉姓男子於成大校區附近等地,以問路為藉口,靠近搭訕落單的女大生後,強行握住女學生的手,逼問她們的名字、科系、手機和LINE,經女大生報警,檢方又發現劉男使用變造過的身分證,經台南地院審理,依犯強制罪、偽造文書罪,處劉男拘役90日,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在2020年11月23日在成大成功校區見落單女大生小琳(化名),藉口問路上前搭訕,過程中2度用力握住小琳的手不放,長達半分鐘;去年3月13日18時許,又在台南永康區以相同理由,搭訕女學生小宜(化名),並3次抓握女學生的手5至10秒,2位女生都感覺很不舒服,事後馬上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小琳表示,當時劉男騎車迎面過來問路,強抓她的手要電話,因無法掙脫,只好告訴他手機號碼,劉男拿到號碼後就表示知道路了,騎車離開。
小宜也證稱,當時她站在租屋處樓下,劉男走過來問路、搭話,伸手過來握手,她以為只是單純握手,想不到被劉男緊握不放,開始說他想脫單,問她名字、科系、星座、LINE,小宜心生恐懼,怕強力抗拒會被打或被強行拉走,只能暫時配合。
劉男辯稱,他和2位女生搭訕,只是想交朋友、脫單,他因為比較熱情,所以多握幾次手,握手只是一種禮貌問候,他只是聊到忘記放手。
此外,劉男在去年7月被檢察官傳喚到庭時,檢察官發現他出示的身分證經過變造,劉男自行用筆在紙上寫上73,將自己的身分證出生年月日的69年次,直接貼上改成73年次,被檢察官起訴。
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及行使偽造文書罪,判他拘役90天,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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