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女丈夫與簡女發生婚外情,對話相當鹹濕。(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洪姓女子結婚多年、育有2子,原先家庭相當美滿,沒想到簡姓女子擔任丈夫的工作助理,婚姻因此生變,氣得洪女提告求償。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判簡女需賠償30萬元,全案確定。
依據判決書內容,洪女與丈夫婚後育有2子,家庭生活相當美滿,直到身材火辣的簡女開始擔任丈夫的助理,夫妻關係開始惡化。洪女曾懷疑丈夫與簡女有婚外情,但丈夫否認,甚至被問到這個問題時,還會在小孩的面前打她。
後來丈夫不願回歸家庭,堅持要離婚,洪女也放手還給丈夫自由。直到某次前夫跑來探視小孩,將手機借給孩子玩,洪女才從手機當中發現證據,確定丈夫與簡女關係不尋常,對話相當露骨,簡女甚至還慫恿前夫離婚。詢問後前夫坦承,結婚期間出軌一年多,氣得洪女一狀告上法院。
▼洪女看到對話才知丈夫出軌女助理。(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洪女向法官告知,某次在前夫住處收拾子女的衣物時,在房間內發現黑色內衣、衛生護墊以及情趣用品等,傳訊要求簡女領回,卻被告知「情趣物品不是我的,要不要丟看他」,讓洪女更加生氣。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洪女前夫與簡女的對話相當露骨,包含「服務床上」、「我能解決你性生活」、「我只為了做愛是嗎」、「不夠,全身,我有反應了」、「妳一直有把我當真的老公嗎」、「妳跟我睡覺時間比我跟她多,我當妳是老婆欸,妳知道嗎」等話語,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往來的分際,嚴重破壞洪女對婚姻的信賴,以及家庭的穩定,干擾、妨害2人維持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的權利。
不過,台中高分院認定,情趣用品存放的地點讓人存疑,因此不能斷定是洪女前夫、簡女共同使用過的物品,因此撤銷一審判簡女賠60萬元的裁定,改判簡女賠3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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