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導演遭指控伸手抓另名男子奶頭,判刑3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一名廖姓劇場導演假藉觀看鏤空網眼毛衣名義,從開洞中伸手捏住男子奶頭,法官認為證人、事證已臻明確,依性騷擾防治法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廖男畢業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劇場藝術研究所,主修導演,現為劇場導演。然而去年11月12日晚間10時27分許,他在台北某間酒吧參加聚會時,遭人指控性騷擾。
受害男子指出,他當時上半身穿著白色貼身衣物,外著鏤空網眼毛衣及黑色皮衣,廖男卻假藉觀看衣著為由,趁他不備時,伸手碰觸他胸部並抓捏其左邊奶頭,「當時速度非常快,我根本無法反應,腦中一片空白,也感到驚嚇、尷尬。」
審理時廖男否認性騷擾犯行,辯稱他只有碰到對方肚子部位的衣服,沒有碰到身體,所以沒有任何性騷擾犯意。
不過,根據一旁的目擊證人透露,有看到廖男將手伸入對方衣服裡面,然後捏了奶頭,當時受害者還有躲開,但廖男的表情卻相當淡然,事發後一星期,受害者也有打電話說覺得非常不舒服,聲音有點顫抖。
且廖男也曾打電話給證人說「即使是在那樣一個時機的場合,我也不應該去碰觸他的,就是私密的部位。」
法官判定廖男性騷擾,他雖表示歉意,卻又不斷指謫被害人與證人影射他犯行,又強調是對方誤會要求和解並接受道歉,上開行為無非是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審酌廖男無前科,月薪約6-7萬,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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