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女友燒炭卻獨活,高院改輕判1年。此為示意圖。(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電競教練杜姓男子,被控2015年8月幫助王姓女友自殺,2人購買木炭、安眠藥後返回租屋處「殉情」,女友死亡但杜男卻獨活。一審認定他幫助自殺判刑2年8月,二審認為他騙取女友的感情信任而騙走生命,重判4年。但更審法院28日改認定他「謀為同死而幫助自殺」,改輕判1年。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5年8月間,杜男(32歲)和20歲的王女在案發前4個月開始交往、同居。但王女在同年8月間認為人生無可依戀,打算結束生命。杜男答應殉情,在案發當天帶著王女去到大賣場買安眠藥和木炭。王女吞服藥物後昏迷,最後吸入過量的一氧化碳而死,杜男深夜11點多打電話給媽媽,告知王女已經死亡,杜母撥打119報案,全案因而爆發。杜男被依「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杜男辯稱自己與女友相約同死,依照刑法規定,應該免除刑度,自己不應受罰。但王女雙親痛批杜男說詞反反覆覆,認為他故布疑陣,早就買好安眠藥,心存不軌。王女爸媽更說女兒案發前決定和杜男分手,對方不願意,所以才會用盡心機害死女兒。一審法院審理後,改認定杜男犯下「幫助自殺罪」,判刑2年8月。
上訴二審後,高院雖認定他仍犯下「幫助自殺罪」,但不採信他「謀為同死」的辯詞,認為杜男「誓言包裝謊言」,騙取女友的純潔浪漫的感情、天真無邪的信任,最後騙走她青春寶貴的性命。由於杜男不但否認犯行,犯後又飾詞狡辯,高院認為刑度太輕,因此加重刑度為4年。當時的審判長甚至當庭語重心長的勸諭,要求杜男誠心誠意向死者家屬認錯道歉,請求原諒。
全案再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於28日宣判,改認定他犯下「謀為同死而幫助自殺罪」,高院認為,案發後杜男遭警消人員緊急送醫,體內有一氧化碳反應,另外他在醫院內也多次拒絕治療,甚至現場還留有遺書,並非偽造。高院因此依照有利被告認定原則,改認定他犯較輕罪名,因此輕判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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