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朱姓女子去年3月間發現結婚15年的莊姓丈夫外遇,還用第二支手機申辦的新門號開設LINE分身帳號,與林姓女子互訴愛語,由於軟體預設對電話簿聯絡人一律發送好友邀請,她也有收到邀請訊息,這才抓包這段婚外情,更誇張的是,丈夫見事情露餡了,竟然提議各玩各的,最終雙方鬧到離婚,她實在吞不下這一口氣,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莊、林兩人應連帶賠償朱女30萬元較為適當。
▲朱女發現丈夫曾與林女拍攝親密床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朱女在判決書中主張,和莊男結婚15年並育有3名子女,去年2月起丈夫時常半夜無故離家、手機定位關閉、變更手機密碼,讓她擔心到一度出現突發性失聰症狀,沒想到同年3月住院期間,丈夫便以要到雲林拜訪客戶為由,偷偷開車去高雄和林女約會,並在同年4月另外申請新門號(第二支手機),創設LINE分身帳號與林女聯繫,但軟體預設對電話簿聯絡人一律發送好友邀請,她也有收到邀請訊息,點進去一看,赫然發現是丈夫的分身帳號,背景底圖卻是使用林女的照片。
朱女聲稱,丈夫自去年2月開始和林女交往,兩人多次在彰化、高雄的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甚至結伴出遊,拍攝上身裸露蓋棉被併肩臥床的親密床照,還有到遊樂園玩的變裝情侶照,甚至在LINE上以露骨文字互訴愛意,包含「我比較想處理妳」、「你說要怎樣處理我,先說」、「X死妳」等等,丈夫還曾詢問,「如果我離了,妳會過來嗎?」林女回答「會啊,但是你不會離啊」、「重點是你吧,你自己沒決心再試幾次都一樣」。
朱女表示,她曾要求丈夫回歸家庭,但丈夫仍持續透過LINE與林女私下聯繫,還到汽車旅館約會,她忍無可忍,於是在某次丈夫返家時攤牌質問,對方竟然提議乾脆各自對外發展,夫妻倆各玩各的,最終兩人於去年6月協議離婚;而丈夫過沒幾個月就和林女結婚,還在今年5月迎來新生命,她越想越不甘心,這才決定向莊、林兩人提告求償50萬元。
▲朱女因為丈夫手滑向她發出LINE好友邀請,才發現這段婚外情。(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對於上述指控,莊、林兩人辯稱,LINE那些露骨對話根本不是他們發出的,況且新手機沒有舊資料,更沒有舊的聯絡人,怎麼可能主動加朱女為好友,兩人從未交往,也沒有發生過性行為,出去玩也是和其他友人同行,沒有任何踰矩行為;至於「床照」,那是朱女未經莊男同意取得的,是侵犯莊男隱私權所取得的不法證據,因此沒有證據能力。
莊男進一步表示,是妻子外遇在先,他隱忍整整10年,沒想到妻子又在網路上與網友大談性生活,這才是造成夫妻倆婚姻不睦的原因,與第三人林女無關。
不過,彰化地院北斗簡易庭認為,觀諸社會常情,妨害他人婚姻權益的行為常以隱祕方式進行,加上隱私權受保護之故,對被害人舉證極為不利,朱女提供的證據皆符合比例原則,況且從關鍵「床照」可以看出,莊、林兩人形同戀人並有親密接觸,顯然已逾越一般男女之正當社交禮儀,最終不採信他們的說詞,判兩人應連帶賠朱女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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