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路修剪樹木砸死無辜女騎士! 自私地主貪圖方便...這下慘了

記者蔡文淵、郭玗潔/苗栗報導

苗栗市一50歲吳姓男子於前年6月13日近中午時,為修剪住家旁樹木,沒有向主管機關申請,就擅自封閉台13線46.5K處之北向車道路段,導致廖姓女騎士經過時,恰巧被修剪過程中突然掉落的樹枝砸到頭,當場人車倒地,送醫後仍不治身亡。苗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犯行明確,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

▲▼苗栗男子擅自封路修剪樹,樹枝掉落壓死女騎士。(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一吳姓男子請工人修剪住家旁樹木,現場卻只用兩個三角錐封路。(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全案發生在2020年6月13日上午11時20分,60歲的廖姓婦人騎機車沿台13線北上時,因為吳把路封住,廖女想繞過吳男及修剪作業處的封閉路段時,修剪中的大樟樹的樹幹突然倒下,樹幹直接砸中廖女的頭部,廖女人車倒地,送醫後因為頭部外傷合併顱內出血,導致中樞神經性休克,經急救後無效死亡。

▲▼苗栗男擅自封路修剪路邊樹木,樹枝掉落砸死女騎士。(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騎機車經過的廖女被樹枝砸倒在地。(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法官認為,吳男修剪住處旁道路邊樹木時,未事先向苗栗工務段申請並取得核可,也沒有設置適當與足夠之交通管制措施,僅在車道路面邊線旁,併排放置2個交通錐,並站在路中央指揮交通 ,設置的交通安全管制設施不足,導致廖姓女騎士騎乘機車通過該路段時,恰巧被上方修剪作業處突然掉落的樹木砸中頭部,當場人車倒地,送醫後仍不治身亡,且事後吳男也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處吳男有期徒刑8月。

▲▼苗栗男擅自封路修剪路邊樹木,樹枝掉落砸死女騎士。(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騎機車經過的廖女被樹枝砸倒在地,馬路上還留有機車刮痕及血痕。(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警察分局提醒,民眾如有使用道路辦理婚喪喜慶或施工,占用道路部分,需向相關單位申請路權,並於適當位置設置交通維持設施及指揮,確實於現場擺放警告標誌等適當設施,用以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有施工狀況,使用路人預先調整及降低車輛之行車方向與速度,共同來維持交通順暢與行車安全。

▲▼苗栗男子擅自封路修剪樹,樹枝掉落壓死女騎士。(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警方與鋸樹工人。(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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