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年多次查獲年輕人買笑氣辦趴狂歡,但笑氣不屬於毒品,無法可辦。(資料照/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陳姓男子2019年邀尤姓女同事到家裡吸「笑氣」作樂,不料尤女獨自在臥室施用後嘔吐窒息,在客廳休息的陳男發現時已慢一步,雖送醫急救仍無法挽回尤女性命,陳男坦承提供笑氣,允賠100萬元和尤女父母達成和解,尤女父母願意給陳男緩刑自新機會,台北地院認定陳男已有悔意且應無再犯之虞,依過失致死罪判他10月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笑氣學名為「氧化亞氮」或「一氧化二氮」,化學式為N2O,可用於食品工業或半導體工業,用於醫療時是吸入性麻醉氣體,人體吸入笑氣會有麻木感、愉悅感和迷幻感受,類似毒品但沒被列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處罰的毒品,所以常遭濫用,且因效果只有幾分鐘,常會追加使用而不知不覺過量,產生危險。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9年1月2日晚間8點多,當時21歲的陳男在髮廊當助理,平常就愛吸笑氣找樂子,當晚他邀交情不錯的同事尤女到家裡同歡,尤女獨自在臥房吸笑氣,陳男在客廳看電視,期間吸完2顆尤女拿給他裝有笑氣的氣球後,呼喊尤女想再拿幾顆笑氣氣球,尤女卻沒回應。
陳男進房查看,赫見尤女坐姿向前俯身,整張臉埋在雙腿間的氣球上一動也不動,已失去意識,陳男第一時間竟沒立刻打119叫救護車,反而打電話問朋友怎麼辦,朋友說快報警,他不肯聽,又聯繫乾媽求助,乾媽趕來一看也傻眼,和陳男七手八腳想把尤女從5樓抬下樓,終因實在沒力氣,還不小心摔到尤女頭部,仍叫救護車將尤女送醫。
不過尤女被送到醫院前就失去呼吸心跳,急救後仍於當晚9點多不治,遺體經解剖發現尤女被嘔吐物卡住喉嚨造成窒息死亡,研判原因是吸入過量笑氣引起咳嗽嘔吐,但笑氣麻痺肌肉,使得尤女無法立刻自行吐出喉間異物,不幸枉送性命。
陳男坦承案發時無限量提供笑氣給尤女施用,知道過量施用笑氣可能會致命,卻沒注意尤女獨自在臥室裡吸食笑氣的狀況。尤女父母不甘痛失愛女,怒告陳男追究,陳男認錯一再尋求和解,尤女父母最後接受陳男分期賠償共100萬元方案,同意給陳男緩刑自新機會。
法官審理認為,陳男找尤女一起吸笑氣,就負有防止尤女發生傷亡意外的「保證人義務」,且他明知過量施用笑氣會有危險,應注意能注意卻仍沒注意防範,應依過失致死罪論處,考量他報警自首、賠償和解,犯後已有悔意,且無前科也應無再犯之虞,判他10月徒刑、緩刑5年,須依約完成賠償,否則可撤銷緩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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