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三線棉被裹屍案,徐姓主嫌二審重判16年。(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縣橫山鄉台三線2020年間發生「棉被裹屍」案,警方處理某件BMW自撞車禍時,竟在車內發現一具男屍遭棉被包裹。經過追查後,查出是徐姓男子因債務糾紛,帶著多名小弟將男子凌虐殺害後棄屍。一審將徐男判刑18年,上訴二審後,高院30日改將徐男判刑16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死者彭姓男子與徐男2人間,因為200萬元贓款分配不均,發生糾紛。彭男除了對徐男暴力追討以外,還將徐男的BMW典當30萬元花用。徐男不滿,遂於2020年11月間展開大反擊,在案發當天晚間,帶著多名小弟,以計謀將彭男約到新竹芎林鄉、徐男叔叔擁有的鐵皮屋內。
雙方進行談判,徐男大怒,指示屬下持電擊棒電擊彭男身體及大腿,徐男自己也徒手狂毆,還拿手槍槍托及水果刀刀柄,用力敲擊彭男頭部,彭男臀部、右小腿及右腳踝也遭到數刀穿刺。眾人不斷凌虐彭男,最後彭男滿臉是血、躺在鐵皮屋前地面掙扎喊痛吶喊:「志明相信我,真的不是我」、「我沒有做,我沒有對不起你。」由於聲響太大,徐男叔叔要求眾人離開,徐男等人將彭男塞上他的BMW後,駕車離開。
不料車輛開到橫山鄉台三線上,徐男小弟在後方大叫「彭男斷氣了」,徐男心神不寧,車輛失控自撞中央分隔島。一夥人擔心警察找來,趕緊將斷氣的彭男以棉被包裹後,丟在BMW後座倉皇逃離現場。警方尋獲屍體後,再循線逮捕徐男及5名小弟,全案依照「殺人」「強盜」等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將徐男重判有期徒刑18年,其餘同夥分別遭判9年到1年8月不等刑期。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30日宣判,高院改認定徐男犯下「傷害致死」「槍砲」等罪,改判有期徒刑16年,其餘同夥大多維持相同刑度。可上訴。
▼台三線棉被裹屍案。(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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