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台灣性平表現位居亞洲第一 「權利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30日表示,台灣在性別平等的表現上,可以說是亞洲表現第一位,不僅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國會議員女性的比例更突破四成,同時在今年正式施行《跟蹤騷擾防治法》,這些都是非常值得驕傲的成就,「權利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國家人權委員會上午舉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與會者包括陳菊、人權會副主委趙永清、人權會委員紀惠容、高涌誠、田秋堇、王幼玲、鴻義章、葉大華、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等人。

陳菊致詞時表示,台灣在性別平等的表現上,可以說是亞洲表現第一位,有很多非常值得驕傲的成就,包括台灣在2019年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2020年國會議員女性的比例突破4成,更在今年6月正式實施《跟蹤騷擾防治法》,這些都是非常進步、驕傲的成就。

▲▼監察院長陳菊出席《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圖/記者李毓康攝)

陳菊強調,權利不會從天上掉下來,這些性別平等的里程碑,背後有很多民間的力量,以及政府部門大家的合作、共同努力,回顧過去台灣婦女權益的發展,其實都是由很多血淚、辛苦與受苦所換來。

陳菊說,台灣在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父案,震驚社會各界,引發廣泛討論,進而打破法不入家門、清官難管家務事等傳統的觀念,並且促成《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制定通過,成為亞洲第一個實施民事保護令的國家。

陳菊也說,台灣女權運動者彭婉如在1996年12月不幸遇害,她在生前積極推動促進婦女參與政治,順勢催生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立法,她也是用生命換取這麼重要的法律通過。

陳菊指出,台灣在2000年發生葉永鋕不幸死亡的事件,促成《性別平等法》的通過,2010年高雄市第一次舉辦同志遊行,葉永鋕的媽媽站在舞台上,大聲地告訴參與同志遊行的好朋友,「我救不了我的孩子,但我要救跟他一樣的小孩」,「當時我是以高雄市長的身份參與遊行」。

陳菊表示,當時她呼籲相愛是人權,並且承諾高雄要成為有人權、溫暖的城市,今天自己也要代表人權會向國人、國際社會承諾,「人權會是台灣國家的良心,台灣社會是一個有人權、邁向人權、願意不斷改進進步」,台灣是一個溫暖的國家,人權會未來會持續努力追求性別平等。

▼國家人權委員會舉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 。(圖/記者李毓康攝)

▲▼監察院長陳菊出席《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 。(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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