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師要學生「互甩巴掌給10元」 他曝:老師說真男人都這樣

▲汐止警方16日晚間逮捕涉嫌威逼學童互搧巴掌的李姓補教老師。(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某短期美語補習班李姓老師,要學生互甩巴掌給10元,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某短期美語補習班42歲的李姓老師,今年3月因班上2名學童起口角,未勸阻更要2人互甩巴掌,並叫在場學童當攝影師,以手機錄下互搧巴掌影片,過程中,李師還喊「有氣勢喔」、「打贏有10元獎金」,家長知情後憤而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教唆傷害、強暴犯公然侮辱等罪予以起訴,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黃、陳學童家長向新北市議員張錦豪反映,兒子返家後臉頰明顯瘀青,經家長追問才抖出補習班老師主持「互搧有獎金」變態體罰遊戲,起因僅因2名學童在補習班內遊玩互相推擠,被李師看到,就要求2人互搧耳光,過程中還要在場邱姓高中生(函送士院少年法庭審理)拿手機錄影,學童被迫互搧10幾下巴掌,李師還挖苦學童「有氣勢喔!要小心不要犯規,不然要被打2下」,被害學童當場被打哭。

李師於偵查時坦承因2名學生起糾紛後,有提議以巴掌解決事情,錄影的邱姓學生則指出:「老師在網路上看到打巴掌遊戲,因此讓黃、陳2人互打巴掌」直到一方先認輸比賽就結束,老師就會給贏家錢,全程李師在旁笑著觀看,甚至還喊「有氣勢喔」、「手要小心喔」、「犯規要打2下」。

檢方勘驗影片,認李師觸犯教唆傷害、強暴犯公然侮辱等罪嫌,為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之規定,從一重傷害罪處斷,又因被害學童未滿12歲,教唆兒童犯罪,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至於,家長認李師涉有妨害幼童自然發展及強制等罪嫌,因陳姓學童證述,「老師當時說贏的人可以先打巴掌」,與黃同學都拒絕,但李師就說想看,並以言語刺激,就是激將法,但不是以強暴、脅迫方式;黃姓學童也指出,「老師說真男人都這樣解決事情」,因此才同意,沒有被強暴、脅迫進行打巴掌比賽,證明2人並非遭脅迫又是首次,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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