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推出300億租金補貼,預計有50萬戶可受惠,包括違建、頂樓加蓋等也納入。(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拍板「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將在7月1日正式上路,符合資格的申請者,最快在10月3日就可以領到補貼。其中,為進一步擴大照顧的範圍,此次也把住在違建、頂樓加蓋的租屋也納入;至於近來熱議的工業宅部分,營建署表示,則要回到稅捐的認定,若認定為自住用,就可以申請。
營建署說明,能不能申請補貼的房屋類型是依據稅捐單位的認定,若認定為自用住宅的話就是課徵房屋稅,也就可以申請租金補貼;但若稅捐的認定建物為工業用,屬商業行為,則是課徵營業稅,後續甚至還要補繳稅金
根據規定,房屋稅部分,自住用的稅率為1.2%,營業用則為3%;而地價稅部分,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0.2%,一般用地(含營業用)稅率則為1%。
營建署指出,房客確實查不到租屋屬於哪類的房屋,但由於租屋族申請租金補貼可自行申請,不需經過房東同意,若房東不願意告知或是不想問,提出申請的話就會去查,相關單位就會進行查核。
營建署說,若房客因申請租屋補貼而受到房東的刁難或因此導致無屋可住,房東與房客間的契約政府無法介入,但可以協助以其他平台如包租代管等進行媒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