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遊散心卻遭同袍摸胸!空軍女兵翻臉怒告 他慘噴錢換緩刑

▲難過,傷心,家暴,霸凌,憂鬱(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空軍女兵小琳因心情不好而與同梯男士兵出遊,不料竟遭對方狼爪摸胸,她向單位提出申訴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台南報導

一名現役空軍士兵見同中隊一名女兵小琳(化名)心情不佳,約她到雲林喝咖啡、台南關子嶺出遊散心,後來他表示開車太累就進入旅館休息,並趁小琳在床上睡著時對她揉胸、摸下體。小琳驚醒拒絕後心有不甘,向單位提出申訴並報警。台南地院審理時雙方以20萬達成和解,依乘機猥褻罪處士兵6個月徒刑,予緩刑2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正在空軍服役的士兵因為同中隊的女兵小琳表示心情不好,於2021年8月26日晚上開車載她到雲林古坑餐廳用餐,再提議到台南關仔嶺散心,他趁小琳身體不適在車內睡著後,驅車前往一間溫泉旅館開房。

男子向小琳表示因為長途開車太累需要休息,小琳不疑有他也跟著進房,隨後就在床上熟睡,男子見有機可趁,偷偷躺在小琳身邊,伸手揉捏她的胸部,小琳感受到後翻身試圖阻止,但男子還繼續往下想摸小琳下體,小琳大動作將他推開,他才停止猥褻動作。

事後小琳不甘受辱,向所屬單位提出申訴後報警究辦,男子對於犯行坦承不諱。台南地院認為男子年輕血氣方剛、未思克制性慾衝動,趁小琳身體不適、擅自對她為猥褻之行為,念在無前科,且審理過程中男子已盡力彌補損害,並支付20萬元以求獲得小琳諒解,依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折算1日,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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