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男大生與女友及同系女同學到東北角玩,利用同張床睡覺竟指侵女同學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凍未條!謝姓男大生與女友及同系女同學一起出遊,投訴新北市石門區某民宿。豈料,謝男利用晚上3人睡同張床機會,竟心生淫念趁女同學熟睡,以手指指侵得逞,女同學嚇壞驚醒,並報警處理。謝男起初否認指侵,僅坦承有將手伸入內褲內撫摸,法院審理時,他才全認罪,並以60萬達成和解,士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謝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3人前年5月8日一起出遊,晚上投宿在民宿,並睡同間房同張床,沒想到凌晨4、5時,謝男見女友、同系女同學小慧(化名)熟睡,竟不顧彼此情誼,伸出鹹豬手對小慧指侵,小慧因此嚇壞驚醒,並立刻報警提告。
挨告的謝男請了3名律師替自己辯護,一開始更狡辯沒有將手放進下體,只有撫摸小慧下體周圍,但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謝則全部認罪。
合議庭審酌2人以60萬達成和解,考量謝沒有前科,兼職外送員月入2萬多元,且有彌補過錯舉動,犯後態度良好,依乘機性交罪判1年8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提供20小時義務勞務,使他建立正確法治觀念,謹慎其行,並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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