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人相約來一趟雪東一日來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一名吳姓爸爸發文表示,朋友徐姓一家日前邀約他們家來一趟「雪東一日來回」,結果出發時,徐家因故將11歲的妹妹託付給吳家照顧,不料妹妹卻在途中腳酸走不動了,於是吳爸一家就將妹妹獨自安置在2家相約吃午餐的哭坡,並繼續攻頂行程,但此舉卻讓2家人撕破臉。對此,律師林智群直言,徐爸徐媽「有什麼立場事後指責別人沒盡心盡力?」而吳爸也要檢討「為什麼要扛下一個自己沒辦法扛的責任?」
本站稍早報導,「兩家人約登雪山東峰 『1動作』雙方鬧翻法院見!網嘆:都離譜」。林智群2日下午也在臉書發表看法,他認為,徐家媽媽臨時起意丟下家人跟其他人跑去爬雪山主峰,這個行為非常率性,但還不到不負責任的程度,比較大的問題是,「徐爸臨時決定下山拿入園證,把女兒託給吳爸。」
▲吳爸留徐家11歲妹妹在哭坡,自己和妻小繼續爬。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Pixabay)
林智群認為,徐爸不應該委託,吳爸也不應該接受委託,「雪山又不是陽明山,風險比較大,吳家兩大帶兩小,已經很吃緊了,再加一個小孩,不啻是把風險值撐到極限。」而吳爸一旦答應,那小女孩跟吳家就是一個危險共同體,有互相照顧的責任跟義務。
林智群指出,吳爸接下來又犯了一個錯誤,就是把小女孩一個人放在哭坡,自己帶家人去攻東峰,因為單獨把小孩丟在山上,是絕對不正確的,不管徐家行為有多離譜,此時此刻,吳家有義務照顧小女孩;另外,吳家也可以選擇留一個大人陪小女孩,不能為了自己小孩要拿攻頂獎勵,就拋下伙伴,好像給小孩灌輸「只要成功,其他的事情甚至活生生的人,都可以拋下或犧牲」的錯誤觀念。
林智群說,2家人在這件事之後是沒辦法再當朋友了,不過徐家家長也要想清楚,事情為什麼會變成這樣,「為什麼他們的小孩,可以外包給別人?他們有什麼立場事後指責別人沒盡心盡力?」至於吳爸自己也要檢討,「為什麼要扛下一個自己沒辦法扛的責任?」
▼律師林智群針對此事發表看法。(圖/翻攝自Facebook/林智群律師(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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