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當街遭三名男子追打致死。(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去年遭三名惡煞當街打死,三人分別遭判12年6月至14年徒刑,而其中一名吳男因犯案時未成年,吳姓父子等四人須連帶賠償陳母436萬5999元。
陳男疑因拿假鈔買毒,去年6月30日清晨吳男、盧男、張簡(複姓)男開車追撞,並在被撞倒後遭棍棒圍毆,吳男更在持刀刺向陳男右大腿、右手臂後逃逸,現場鮮血四濺,陳男送醫後不治。
根據判決書內容,陳母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包括喪葬費22萬餘元,扶養費損失264萬餘元及精神慰撫金300萬元,共586萬5999元。
其中張簡男抗辯,是因陳男先拿假鈔交易毒品,案發當天又拿假鈔,才會引起糾紛。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不論陳男是否拿假鈔,都應用其他辦法解決,被告應連帶賠償陳母436萬5999元,其中吳男案發時未成年,故其法定代理人吳父須進行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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