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社區包租婆5年前24刀慘死 水電工精心謀殺一句話破功

案發當天,凶手黃元鴻帶著砂輪機等工具前往死者住處。(翻攝畫面)

▲案發當天,凶手黃元鴻帶著砂輪機等工具前往死者住處。

圖文/鏡週刊

5年前,台北1名黃姓水電工到莊姓包租婆家施工,竟趁莊準備水果招待他時,狠刺對方24刀致死,並用砂輪機切開保險箱偷走現金,還翻亂擺設,製造竊賊入侵的假象。警方過濾監視器,發現黃在莊家待了6小時,涉有重嫌,但黃到案後辯稱莊請他喝了4杯現煮咖啡,因此拖延,但警方發現,莊家咖啡機內的咖啡渣已發霉,顯示很久沒用,才讓黃俯首認罪。

時任台北市松山警分局偵查隊長的黃水願回憶,命案發生後,他前往現場查看,發現死者住家的前門鎖沒有遭破壞,另外,死者在後陽台種了一整排高度平均的盆栽,若歹徒從後陽台侵入,定會壓垮幾株植物,但整排盆栽都完好,排除外人潛入犯案。

黃水願告訴本刊,死者陳屍的地點在廚房,櫥櫃內的保險箱被鋸開,滿地都是鐵屑,保險箱內還留有金飾沒被拿走;廚房旁邊的主臥室被翻箱倒櫃,整間房像被「轟炸」過,奇怪的是,其他房間地上也有鐵屑。根據這些線索,他初步拼湊歹徒的犯案過程,應是先殺害莊婦,再鋸保險箱,接著搞亂房間、故佈疑陣,但歹徒究竟是誰?

警方調閱死者住家周邊監視器,發現死者因想在家裡安裝監視器電源插座,委託熟識的水電行員工黃元鴻施工,黃在同月12日下午2點進入死者住家,4點多離開拿工具,3分鐘後再返回,一直待到晚間8點多才離開,期間死者的女兒及孫子曾來探視,死者還在傍晚5點多出門倒垃圾,看來一切正常。

另批員警則找到死者家樓下擺攤賣臭豆腐的老闆,他表示當天傍晚有看到死者出門倒垃圾,但晚間7點多,就聽到死者家中傳出砂輪機的尖銳聲響,警方一聽,把時序全都兜了起來,研判尖銳聲響正是歹徒切割保險箱所發出,這只有晚間8點多離開、攜有砂輪機的黃元鴻才做得到。

▼死者(箭頭處)在案發當天下午5點多出門倒垃圾,未料返家後即遭毒手。

死者(箭頭處)在案發當天下午5點多出門倒垃圾,未料返家後即遭毒手。(翻攝畫面)

警方幾乎確定就是黃元鴻犯案,通知他到案說明,黃至警局時,態度輕鬆,他供稱與死者是舊識,到她家施工過很多次,當天還曾與死者的女兒見到面,工程做完後,他就離開,絕未犯案。為自證清白,黃也同意警方搜索他的住處及水電行,除了砂輪機,警方也帶走黃家所有的刀子,但都沒驗出血跡反應。

為突破僵局,黃水願再次偵訊黃元鴻,追問他簡單的配線工程為何要花6小時,黃元鴻冷靜回稱,因死者熱情,請他喝了4杯現煮咖啡,還一直找他聊天,因此拖延。黃水願起疑,翻出當時現場的勘驗照片,發現咖啡機裡的咖啡渣早已發霉,當場戳破黃的謊言,他百口莫辯,俯首認罪。

▼警方在死者的咖啡機內發現早已發霉的咖啡渣,戳破凶手謊言,順利破案。

警方在死者的咖啡機內發現早已發霉的咖啡渣,戳破凶手謊言,順利破案。

原來案發前一天,黃元鴻到死者家中討論施工細節,閒聊得知死者有好幾間民生社區的房子,部分收租,部分給子女住,經濟優渥,他還在確認施工位置時,發現壁櫥內的保險箱,認為保險箱裡一定有很多值錢物品,萌生非分之想。

當晚,黃元鴻到萬華廣州街買水果刀,隔天,他施工到一半,佯稱忘記帶插座,藉故離開,再趁機將水果刀夾帶進屋,趁死者在廚房切水果招待他時,朝死者猛砍24刀,接著破壞保險箱拿走現金,最後搞亂房間、故佈疑陣。此外,他還將凶刀帶回家洗淨、切水果,並換下所有衣褲清洗,隔天照常上班,心思縝密。

為補足證據,警方拆解水果刀刀鞘,果真在縫隙中驗出死者血跡,又在黃元鴻的鞋子上採集到與死者保險箱吻合的鐵屑,罪證確鑿,將他依強盜殺人罪嫌移送法辦。

對於黃元鴻冷血殺人,親友都不敢置信,因黃態度客氣有禮,他在姨丈開的水電行工作10年,表現很好。警方調查他的犯案動機,發現他案發當年不知何故沉溺酒店,還經常帶小姐出場,每個月5萬元的薪水根本不夠他花。

犯案前2個月,黃元鴻妻子發現丈夫背著她將帳戶內10幾萬元存款領走,甚至欠下30萬元信用貸款,追問後,黃坦承錢都花在酒店,妻子憤而跟他離婚。

▼黃元鴻因沉溺酒店欠下大筆的債務,最後鋌而走險,強盜殺人。

黃元鴻因沉溺酒店欠下大筆的債務,最後鋌而走險,強盜殺人。(翻攝畫面)

黃元鴻供稱,離婚後,他獨自撫養7歲兒子,加上債務的雙重壓力,生活困難,才會覬覦死者保險箱內的財物犯案。警方還查出黃曾在殯葬業工作,膽子很大,竟能在殺人後伴屍1個多小時,冷靜拿走現金、如常生活,行為與一般人很不同。

法院審理這起命案後認定,黃元鴻為強盜財物故意殺人,罪行重大,且犯案後故佈疑陣、湮滅證據,加上他一開始並未坦承犯案,犯後態度不佳,雖事後曾當庭向死者家屬下跪,但仍被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除了刑事責任外,死者子女認為黃元鴻的雇主未善盡監督責任,向黃、林2人求償,法院審理後認定,黃利用職務之便犯下強盜殺人罪,雇主不知黃在假日施工,且黃曾抱怨死者嘮叨,也曾透露債務壓力大,林身為雇主卻都不知情,確有相關責任,判林須與黃連帶賠償2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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