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擔任人壽保險業務員的周惠玉打著弟弟周國端曾擔任宏泰人壽董事長的名號,以投資為由向他人詐取2億多元,刑事方面被判處7年9個月定讞。而在民事方面,高等法院判她應賠償3名受害人共3120萬元,案件仍可上訴,目前還有其他求償案仍在審理當中。
▲周惠玉日前已入監服刑。(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周惠玉自2005年起,對鄰居、同事或客戶謊稱,弟弟周國端是個精算師,曾擔任宏泰人壽董事長,正在幫國泰董座蔡宏圖投資,她有管道可以一起操作獲利;此外,她還鼓勵投資人拿出現金投資,宣稱現在是負利率時代,可以將保單拿去貸款或解約,以借款方式投資,報酬率12.6%,足以支付貸款利息,她甚至與部分投資人約定最高報酬可達到24%。
然而,周惠玉收到錢之後,卻拿去買儲蓄險,或借給別人再收取較高的利息,直到2018年因付不出要給投資人的利息,才被揭穿騙局,事後不僅自己挨告詐欺,連弟弟也被拖下水。周國端表示,他在國外生活多年,完全不知道姊姊打著自己的名號在外吸金;周惠玉也坦承,弟弟從頭到尾都不知情,她也從未委託弟弟幫忙投資。
後來經過檢警調查相關金流等證據,最終認定周國瑞確實不知情,因此處分不起訴。而周惠玉被起訴之後,經法院審理認定她吸金超過2億元,還有1億2774萬元尚未返還受害人,日前依詐欺取財、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9個月定讞,目前她已經入監服刑。
民事的部分,高等法院經審理後,判周惠玉應賠償3名受害人各2020萬元、1000萬元、100萬元,總計3120萬元,案件仍可上訴。而其他受害人的求償案則還在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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