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要上國道」活動發起後,已有多名重機騎士違規遭開罰 。(圖非本案騎士/記者戴上容翻攝)
記者翁伊森、莊智勝/嘉義報導
日前臉書粉絲團「「94要上國道」發起「94高速公路上的乖寶寶」活動,呼籲重機車友騎上國道表達訴求,活動引發正反兩極聲浪,國道警方也為此積極備勤。昨(3日)嘉義一輛紅牌重機「快閃國道」,警方當下欲攔查,惟重機車速過快無法攔停,因此採科技執法開罰;警方也撂下重話「科技執法必能找到故意違規者,檢齊證據,送你紅單!」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指出,昨下午1時32分許,一輛紅牌大型重機行駛在國道3號北向300公里處(台82線水上系統接國道3號入口匝道處),警方執行管制勤務時,發現該輛重機欲自台82線駛入國道3號,當下立即攔查,惟重機車速過快,未能成功攔停,警方立即通報現場巡邏車進行攔檢,但該輛重機隨後即於中埔交流道轉往平面道路離去,兩交流道距離僅3公里。
警方表示,雖然過程中未發生危險,但騎士行為已違反現行交通法規,警方立即調閱高解析執法影像與平面道路影像核對,並查詢公路監理電子閘門系統比對確認車籍資料無誤,相關蒐證證據齊全,昨日下午即針對此違規大重機予以製單舉發;警方強調,另外,拒絕稽查之處罰,待調查事證確定後,會再加開一張拒絕稽查之罰單(拒絕稽查最高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第7項規定,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警方呼籲重型機車騎士,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秩序,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勿以身試法,「亦不要以為國道快閃3公里,來不及攔查你,就會沒事。凡走過必留痕跡,國道警察利用科技執法,必能找到故意違規者,檢齊證據,送你紅單!」本案按大重機行駛國道最高罰6000元計,如此行駛1公里相當罰鍰2000元,真是得不償失。
▼國道警方利用科技執法,針對該名快閃重機騎士開出紅單。(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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