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中隊長吳文城,日前偕隊員對民眾進行酒駕加重罰則宣導。(圖/記者張君豪翻攝,下同)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表示,酒駕修法加重處罰規定已於今年3月31日施行,警方上路進行酒測攔檢,卻發現不少民眾不知道酒駕車輛或酒駕後拒測「車牌一律須吊扣2年」等新規定,直到車牌被吊扣、車輛無法使用時,才知道處罰相當重,事後懊悔不已。
保安大隊於酒駕新法施行近3個月餘統計數據顯示:保大執行路檢共計查獲74件酒駕開單告發案例,但同時也接獲6件車主申訴案件,原車主因將車輛借給朋友使用卻因友人酒後駕車,車主亦遭連坐處罰,事後也收到警察開出吊扣車牌2年罰單,雖然車主頻頻喊冤,警方指出這是民眾不諳新法吊扣車牌2年規定,而遭受連坐行政處分,警方以此特殊案例呼籲民眾除了勿酒駕外、也切莫把愛車借給容易喝酒開車的友人以免遭到吊扣車牌處分。
保安大隊指出:酒駕新法修正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只要駕駛人酒駕、毒駕、拒絕酒測,不管是否為車主,酒駕之車輛牌照將一律吊扣2年,就算車主不知情也會遭罰;另車主明知駕駛人酒駕而不禁止,比照酒駕初犯同罰鍰及吊扣車牌2年、且扣牌2年的規定目前沒有替代罰則,就算車主想將車輛轉賣、過戶,也會吊扣處分無法進行。
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中隊長吳文城日前同小隊長陳煌銘、警員林景煌、洪維聰等4人,在台北火車站外設置「機動派出所」執行上述資訊宣導,希望加深民眾對酒駕新罰則認知,進而建立民眾杜絕酒駕的優良駕駛習慣。。
保安警察大隊呼籲,民眾聚餐飲酒後應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更要留意「隔日宿醉」仍會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可以善用公車、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往返,以免遭受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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