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吳姓女子1年前弄丟Apple Watch,到警局報遺失。怎料過了一年,才得知有人將手錶撿到派出所,且因超過半年公告期,對方已成為新主人。不過,拾得者不僅表明不願歸還,還來電希望她解鎖「遺失模式」,原因是「我媽媽很喜歡這支錶」。
▲吳女遺失Apple Watch,沒想到一年後的來電讓她傻眼...(圖/資料照)
民法規定,遺失物超過半年無人認領,將歸拾得人所有。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吳女1年前報案後,常盯著警方線上的遺失物公告,但始終沒有接到通知。如今她接到拾獲者的子女來電,對方聲稱已合法取得所有權,不打算歸還,希望她把Apple Watch解鎖。
拾獲者家屬表示,媽媽撿到手錶交給派出所,後來警方通知已過半年公告期,所有權已歸他們所有,「我媽媽很喜歡那個手錶」。事實上,吳女早在遺失第一時間就設置「遺失公告」,打開手錶就可看到她的電話號碼,但拾獲者不願歸還,僅願意「補貼一些錢」來換取解鎖。
面對這樣的要求,吳女很為難,一來是手錶內有她的個資,二來是這樣報案就失去了意義。她質疑,警方不僅沒把遺失物歸還,還把手錶給了第三人,導致她個資外洩。現在雙方僵持不下,拾獲者還請警方居中協調,讓她很傻眼。
對此,中和警方解釋,警員依規定無法解鎖,也不能打開看裡面的內容,自然無法透過個資確認失主身分,只能保管並上系統公告。至於為何沒通知?因為當初報案登記的是「鐘錶」,拾獲者送到的派出所登記為「智慧型手錶」,所以系統未查詢到。
許多網友看完紛紛留言,「失主就不要心軟解鎖」、「人心真是醜陋」、「重點是警方這個『拾得遺失物』搜尋系統不夠完善,需要改進」、「手錶一打開不需解鎖就顯示有失主電話,不聯絡失主肯定是存心故意的,直接告侵占罪」、「知道失主的聯絡資訊卻不直接聯絡,而是故意等到時限到了,趁機佔有別人的遺失物品,這種人真的是竊盜強盜更加喪心病狂!」掀起熱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