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路的國民法官,將國民法官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讓審判更符合國民法律感情!(圖/視覺中國)
你覺得法官的判決總是不符大家期待嗎?你覺得法官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嗎?現在,你也有機會參與審判,成為法官!
為了改善司法公信力不足,讓判決更符合國民法律感情,我國仿效其他先進國家制定了《國民法官法》。《國民法官法》第1條開宗明義規定:為使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彰顯國民主權理念,特制定本法,並將於2023年開始實施。
依《國民法官法》規定,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及因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須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進行審理,6名國民法官將全程參與審理過程,並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刑度進行討論和表決,終局評議則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並且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均有人同意才能判決被告有罪,否則即應為無罪或有利於被告之認定。
擔任國民法官的資格很簡單,只要年滿23歲,在法院管轄地居住滿4個月以上,與案件當事人無關係,並且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目前沒有刑事案件在法院審理中,對於欲審理的案件沒有預斷偏見,也非軍、警、法、政職業之人,不分年紀、職業、教育程度,都有機會參與國民法官甄選。一旦被甄選上,就會全程參與審理,與職業法官一起完成審判工作。
許多人或許會擔心自己不懂法律,是否無法勝任?國民法官制度目的就在於讓一般國民參與刑事案件審判,重點在於將國民法官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讓審判更符合國民法律感情,因此有法律背景者反而是被排除參與國民法官的資格!在審理過程中,審判長對於訴訟程序、法律規範、構成要件都會逐一向國民法官解釋,所以不需要因為不懂法律而擔心無法勝任,也不用害怕自己的法律見解錯誤,反而可以在這過程中了解訴訟程序的運作,增加法律常識!
對於上班族而言,若擔任國民法官,依法可以請公假,且另有日費及旅費可以領取;若為學校教師、學生,擔心影響學習、上課,依法可以拒絕擔任國民法官。若因家中有老人、小孩須照顧而擔憂無法勝任,法院也有提供相關的照顧資源,讓被甄選上國民法官者可以安心參與審理。
目前各地方法院為了明年上路的新制,均積極辦理模擬法庭演練,參與的國民法官也都提供不錯的迴響,對於國民法官制度有興趣者,可以到司法院網站搜尋各法院辦理模擬法庭進度前往旁聽。
與其隔著電視罵恐龍,不如親身參與審判程序,如果接到國民法官選任通知,就把握機會,一起參與審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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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齡梓,律師,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榮譽會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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