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區萬海航運今年3月發生一起重大竊案,該公司魏姓主管座車停放地下4樓停車場,卻遭鄭姓男子擊碎車窗,由李姓共犯爬入車內竊走現金200萬。由於整起竊案相當離奇,警方循線逮捕涉案5人。審理時,意外扯出這200萬竟是魏姓主管與人「起糾紛」供和解用,魏更當庭表示願意原諒5人。士林地院審結,依共同犯竊盜罪判5人各1年至8月不等徒刑。
判決指出,鄭、李、白、吳、李5嫌,經由姓名年籍不詳,暱稱「趙山河」、「RK」的人,得知魏姓主管因與人發生糾紛,因此於3月8日攜帶現金200萬打算赴約和解。
▲萬海航運魏姓主管車放200萬現金遭歹徒蒙面爆竊。(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但3月8日下午3時許,5人分頭前往「萬海航運大樓」附近後,由鄭嫌、李A嫌下地下室行竊,白、吳、李B嫌在附近把風,得手裝放200萬元的紙袋後逃逸;5嫌則在北投焚化爐附近,將贓款朋分後分頭離去,但吳、李B嫌則是在同日往北投皇池溫泉會館將部分贓款交付給「RK」。
魏報案後,經警循線3月14日在台中市某旅館逮捕鄭、李A嫌並扣得現金6萬8000元;3月16日在新北逮捕白嫌、吳嫌,扣得現金1萬6000元;同日新北市李B嫌,扣得現金19萬5400元、手機1支等物。
▲萬海航運魏姓主管車藏200萬現金遭歹徒蒙面爆竊,警方循線逮捕涉案5人到案。(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審理時,5嫌均坦承犯案,吳嫌、李B嫌也與魏姓主管達成和解,並支付80萬返還,並承諾連帶賠償剩餘的120萬元,態度良好,鄭、白、李嫌雖未與魏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但魏仍表示願意原諒5人並給從輕量刑機會,更撤回告訴。
法官審酌,5人犯罪動機、目的、犯罪分工、所獲利益,前科等,依共同犯竊盜罪處鄭嫌有期徒刑1年、李A嫌處有期徒刑11月、白嫌處有期徒刑10月、吳嫌處有期徒刑8月、李B嫌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並應在給付期限、方式及金額向魏姓主管支付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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