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翁茂鍾涉易服社會勞動造假案。(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院5日表示,富商翁茂鍾涉及佳和公司炒股案,判決有罪後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經過前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周章欽、前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長陳子敬安排,以不實方式協助完成易服社會勞動,監察院通過彈劾陳子敬等5人。
監察院下午發布採訪通知,翁茂鍾在佳和公司炒股案判決有罪後,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經過周章欽指示安排及陳子敬指示關照,經過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公務員,以不實方式協助完成易服社會勞動。
監察院還說,周章欽、陳子敬明知與翁茂鍾有利害關係,卻仍收受翁茂鍾餽贈的襯衫,因此監察院通過彈劾周章欽、陳子敬等5人,提案的監察委員林國明、王麗珍將在下午4時30分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
翁茂鍾獲准易服社會勞動,卻與負責執行的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前副所長楊博賢等員警,勾結偽告勞役紀錄,9個月即執行2196小時,台南地院以偽造文書判處翁茂鍾有期徒刑2年2月;楊博賢處1年10月,緩刑4年。
對此,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在6月30日改判翁茂鐘改判1年10月;楊博賢1年6月,緩刑4年,在判決確定後60天內,必須上繳國庫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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