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洗碗工向女老闆以老公重病、兒子過世、投資等理由,前後借得了40萬元卻不還,女老闆發覺被騙才報警提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南報導
一名60歲曾姓婦人在台南某水餃店擔任洗碗工,她見邱姓女老闆心地善良,以與老公吵架離家、子女在日本、老公重病、甚至兒子喪葬費用等理由,前後向邱女詐取了40萬元,邱女多次向曾婦催討都沒有下文,才覺得受騙報警,台南地院依5條詐欺取財罪,判曾婦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台南這名邱姓女老闆開了一間水餃店,雇用曾姓婦人在店裡幫忙洗碗工作,2019年7月13日中午,曾婦表示她與老公吵架後匆忙離家,子女又在日本,身無分文快活不下去,向好心的邱女借得10萬元。
而後曾女食髓知味,同年9月8日又向邱女上演苦肉計,說她在日本的公司需要投注資金,而老公又重病住院,再借得10萬元;同月23日又誆說兒子在日本因腳傷引發敗血症,需親自飛到日本探望,又借得旅費12萬元。
曾女見邱女不疑有他,同年10月12日更哭訴其兒子因敗血症過世,急需喪葬費用,得手5萬元;同月17日再稱其老公舊疾復發緊急住院、處理兒子後事等理由,邱女再借出3萬元。
後來邱女向曾婦催討還款卻始終無消無息,她才開始覺得不對勁,懷疑自己被曾婦利用了好意,決定報警處理。
台南地院認為曾婦不思以合法正當途徑獲取錢財,先後以與老公吵架、子女出國、家人生病、過世等理由,利用邱女惻隱之心施以詐術,審酌曾婦坦承犯行,然未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依5條詐欺取財罪,合併應執行6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折算1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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