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翁茂鍾社會勞動時數造假案,彈劾前南檢檢察長與前南市警局長。(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富商翁茂鍾因炒股案被判刑定讞後,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案,認為翁茂鍾經由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台南市警局長陳子敬安排,以造假時數方式完成勞動,5日通過彈劾周、陳等5人;對此,周章欽受訪喊冤,這樣的調查結果對地檢署不公平。
已退休的周章欽表示,除了多年前在偶然場合見過翁茂鍾,並交換名片外,至今沒再與翁茂鍾有過任何交集,而社會勞動案件不用經過檢察長,他根本不知道翁茂鍾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檢方也只是依聲請,派翁茂鍾到麻豆分局提供勞動,不會知道分局要安排工作給翁。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涉嫌炒股案,被依《證交法》等罪判刑6月、5月、2月,合併執行1年徒刑,翁茂鍾2012年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獲准,應執行2196小時的勞動服務,以每天最常工作8小時計算,至少要工作274天,卻僅用9個月時間就完成時數。
台南地檢署起訴認定翁茂鍾以曾任台南警友會理事長身分,以不詳方式指定到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執行社會勞動,由當時的所長楊博賢協助造假時數,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以依偽造文書等罪,判處翁茂鍾1年10月,楊則被判1年6月、緩刑4年、繳庫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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