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婉庭/台北報導
被民進黨提名參選桃園市長的新竹市長林智堅,深陷論文抄襲疑雲,包括2008年中華大學及台大國發所二本碩士論文,國安局長陳明通昨日也出面澄清。國民黨團今(6)日召開記者會,立委林奕華針對林智堅、陳明通等人說法提出六大疑點。
林奕華表示,中華大學碩論部分,疑點一,報告若為共同研究者怎未掛名?疑點二,論文與報告内容相同不必註明?疑點三,論文九成在抄指導教授沒責任。台大論文部分,疑點一,提前一年供資料為何不掛名?疑點二,指導教授同意論文就可以抄?疑點三,高官教授是共犯教育部不查?上述共六項疑點,呼籲林智堅出面說明。
林奕華指出,當年科技部前身國科會期末結案報告,比對當年還是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助理的林智堅市長論文,從摘要、目錄、圖片、圖表,序論、章節內容,內容幾乎一模一樣,如果林智堅市長堅持兩份論文都沒有涉及抄襲,建議自提比對數據,請台灣大學和中華大學的學術倫理委員會,進行學術論文的審查,根本不需要喊冤被抹黑或是提告等政治動作轉移焦點,回到論文是否抄襲最主要的核心,學術倫理委員會進行調查。
林奕華指出,林智堅在中華大學的碩士論文最嚴重的部分,還不是僅僅有涉嫌抄襲的問題,是竊占了國科會委託案研究成果,再從題目上來看,林智堅市長用「某科學園區」替代標案的新竹科學園區,顯然當時的林智堅研究生有意識到,必須要「閃避」委託單位著作版權的問題,就算是共享著作版權,也不是林智堅市長,而被委託、掛名的兩位教授,且該研究報告上,也沒有林智堅市長的名字,請不要拿一個學術研討會的論文,就可以偷天換日,把應該屬於政府的智慧財產,移轉到自己名下,據為己有。
林奕華表示,民進黨立委稱本案沒有受害者,其實是錯誤的說法,一位研究生可以拿政府標案結案報告,變成自己的論文,受害者就是全民;算是當年參與研究的教授出來澄清稱林智堅市長有參與研究,但論文內容可以跟研究結論報告雷同?身為本案利害關係人身分的教授,其實是不太適合出來講話。林奕華進一步表示,如林智堅市長所稱,他的論文在先,結論報告在後,「是否指控教授抄襲你的論文?倘若是教授抄你的論文,那將是名譽掃地的大事」。
林奕華表示,關於台大國發所論文部分,論文所引用的數據或許相同,但是怎麼會連撰寫的文字內容也相同?而且畢業時間是余正煌在前,林智堅市長在後,自認在學術倫理要求最嚴謹的台大,怎麼會坐視這樣的事情發生?尤其是在余正煌與林智堅市長論文時間差期間,台大發生前校長楊泮池論文事件,當年的陳明通教授難道不知道論文如此高的雷同,都沒有利用「論文比對軟體」,要求林智堅市長或是余正煌修正?
林奕華認為,包括陳明通在內的林智堅當年論文指導教授們都沒有資格出來替「研究生」說明,因為他們都是利害關係人,甚至是共犯結構。同時,林奕華也要求科技部追回委託案經費,同時教育部、台灣大學、中華大學主動召開學術倫理委員會釐清真相。
總召曾銘宗指出,身為當時的國發所所長的陳明通,又是口試委員,既然允許個人的論文相互抄襲,還給學位,甚至主動出面澄清、護航,不知這是國安危機?還是民進黨的國安危機?
對此,國民黨團提出三項要求,一、竹科屬於科技部,請科技部依法提出告訴追償。二、要求台灣大學、中華大學進行學術倫理調查,必要時撤銷林智堅市長學位。三、請林智堅市長面對事實,不要模糊焦點,不要用政治語言,趕緊出來澄清、說明。
▲國民黨團今(6)日召開記者會,立委林奕華針對林智堅、陳明通等人說法提出六大疑點。(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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