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林智堅駁中華大學科管所及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涉嫌抄襲,並對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提告加重誹謗,但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認為該爭議仍有諸多疑點尚待釐清,包括為何開記者會卻不給記者提問?在記者會上幾乎避而不談中華大學碩論等。
在中華大學碩論疑雲部分,鄭麗文說,林智堅在記者會上說竹科報告是在7/2結案,而自己是在6/26口試,但是事實上竹科報告在6/20就已經結案。
「海水一退就知道誰沒穿泳褲。」鄭麗文又指,林智堅該碩論更被找出第二章文獻探討的第一到四節,幾乎是全文複製貼上2005年12月《品質月刊》第 41 卷 12 期(2005/2/01),P52-56「國家顧客滿意指標之發展與建構」(李友錚、賀力行、姜吉生、連秋月),從第二節「國家顧客滿意指標的由來」,到第三節「各國顧客滿意指標簡介」的瑞典顧客滿意指標、美國顧客滿意指標、歐洲顧客滿意指標。
鄭麗文強調,林智堅這篇碩士論文有2萬6700 字,由原先的2萬3450字相同(科學工業管理局發標45萬元的委辦案結案報告,採購案號 E961209 ),加上 1679字(品質月刊,2005/12),抄襲內容比率更是從87.8%上升到94.1%。
針對台大國發所碩論疑雲部分,鄭麗文則說,國安局長陳明通身為林智堅的時任指導教授,雖然跳出來說是把數據共享給學生余正煌使用,但余正煌的指導教授並非陳明通,而是李碧涵。而陳明通只是余正煌的口試委員,且余正煌口試審定書時間是2016/7/19,而林智堅則是2017/1/13,相隔不到一年,陳明通兩本論文都看過,難道沒有發現驚人的相似之處嗎?還是知道實情卻裝不知道?
鄭麗文質疑,這樣有沒有帶著學生違反學術倫理?再者,陳明通身為口試委員,能夠這樣隨意的將所指導學生尚未完成的論文初稿提供他人參考,甚至是寫成論文嗎?這個老師怪怪的吧?論文內容還不是引用而是複製貼上。
鄭麗文指出,國科會早已經有白紙黑字規定學術倫理規範,像是「如引用他人資料或論點時,必須尊重智慧財產權,註明出處,避免誤導使人過度認定自己的創見或貢獻。如有相當程度地引用他人著述卻未引註而足以誤導者,將被視為抄襲。」
而說明「自我抄襲」的,是指「研究計畫或論文均不應抄襲自己已發表之著作。研究計畫中不應將已發表之成果當作將要進行之研究。論文中不應隱瞞自己曾發表之相似研究成果,而誤導審查人對其貢獻與創見之判斷」。
鄭麗文諷,其實選舉,不管是選市長、總統,是不是碩博士學位並沒有那麼重要!但如果論文真的是抄來的、學位是榨取他人心血而來,那麼這個人的程序與操守就有待國人審視!我們的總統都只有1.5個學位了,還要來個抄人市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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