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埔警方移送第一位涉違反跟騷法男子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一男子追求女子鄉遭拒,猶不死心,到女子住處大聲喊叫示意追求,造成女子心生害怕、影響日常生活,向轄區內埔警方報案;警方開出告誡書,男子竟於凌晨時刻再到女方住處唱歌「告白」,警方蒐報後依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現行犯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諭令該男子限制住居。
埔警察分局日前受理一名女子報案,稱遭一名男子於今年6月24日、6月26日及7月1日反覆至其住居所盯梢守候,並在被害人住家門口大聲喊叫示意追求,男子遭被害人拒絕仍不死心,致使被害人心生畏怖,且影響其日常生活活動。
經警方調查該男子確有跟蹤騷擾犯罪嫌疑,是以於7月3日核發書面告誡並當面送達,詎料男子竟無視書面告誡內容,隔日即7月4日凌晨再次前往A女住家門口唱歌告白,不僅違反書面告誡,同時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警方偵查後移送法辦,檢察官訊後諭令該男子限制住居。
分局長莊順智表示,跟蹤騒擾行為具有發生率高、危險性高、恐懼性高及傷害性高等4高特性,發生原因包括有迷戀、追求(占有)未遂、權力與控制、性別歧視、性報復或性勒索等。為了預防更嚴重的危害發生,呼籲被害人要勇於報案,捍衛自身權益,警方絕對嚴正執法,防制性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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