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慕衝浪女!惡男跟蹤騷擾還想押人 警告誡無效送他進看守所

▲▼警方宣導了解跟騷法勿以身試法並呼籲遭跟騷報警處理。(圖/台東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警方宣導了解跟騷法勿以身試法並呼籲遭跟騷報警處理。(圖/台東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歐姓男子半年前在衝浪活動中,認識一名在民宿打工的女子,今年6月開始展開瘋狂追求,寫情歌、用女子照片公開在臉書示愛,不顧女子拒絕,仍持續探詢女子住居所、邀約衝浪、要求陪伴受洗、甚至半夜不停打電話及傳送訊息,6月30日早上更到女子上班地點監視盯梢騷擾,甚至還打算強行帶走女子,行徑相當乖張。

經警方調查,歐姓男子涉及8種跟騷行為中的六種,是典型的「情愛妄想型」,且手段有升溫趨勢,台東成功分局除了核發書面告誡,並依職權聲請保護令,經移送台東地方檢察署後,檢察官諭知責付家屬,並命令歐男不得騷擾被害女子、靠近被害女子工作場所。

孰料該名男子不思悔悟,無視法度,7月1、2日再度實施跟騷行為違反書面告誡及檢察官命令,行為危及女子生命安全,經檢察官核發拘票由警方前往拘提逮捕並聲押獲准。

▲▼警方宣導了解跟騷法勿以身試法並呼籲遭跟騷報警處理。(圖/台東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跟蹤騷擾防制法自6月1日施行迄今,台東縣警察局受理跟蹤騷擾案計15件,開出了10件書面告誡,其中有2起攜帶凶器加重跟騷案,1起跟騷行為具反覆或持續性,且急迫危險及再犯率高,經報請台東地方檢察署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另1起因嫌疑人為求復合,出現傷害被害人之舉動,員警據報到場處理,移送地檢後,經檢察官限制住居,並命令定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到。院檢警合作展現強制處分之作為,有效遏止加害人跟蹤騷擾違法之行為。

該局分析跟騷行為態樣中有12起同時涉及「監視跟蹤」及「盯梢守候」為最大宗,其次是「通訊騷擾」及「威脅辱罵」行為。在兩造關係,以「前男女朋友」比例最高,其次是夫妻關係,再來是朋友及鄰居,顯示跟騷案件的加害人常是熟人所為,警方呼籲,情愛追求、彼此間相互尊重、理性對待才是王道,切莫一時衝動觸法。

警方提醒民眾,遇到跟騷行為,要立刻撥打110報警,就近尋找光線明亮或有人群的安全處所,別讓自己陷入孤立無援的險境,在能力範圍許可下,建議做適度的蒐證,例如用手機拍攝對方跟蹤尾隨的畫面,或是錄下對方侮辱謾罵的對話,或是把傳送的不當訊息截圖保留下來,做為警方偵辦定罪的證據!該局將持續強化跟騷防制工作,以保障民眾安全及友善生活空間。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