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秋龍(右)與數家得標廠商有上千萬不正常金流關係,涉嫌收賄、圖利,7日下午2時被起訴,移審至花蓮地院。(圖/記者柯政誟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郭玗潔/花蓮報導
花蓮縣玉里鎮長蔡秋龍涉收受廠商工程款回扣,今年3月間蔡秋龍夫妻及鎮公所相關承辦人員遭檢調約談,並搜索公所、住處等10多處,經移送地檢署複訊,認為蔡秋龍等人供詞避重就輕,且有串供之虞聲請羈押,法官裁定蔡秋龍、李浚溢、林昌慶羈押獲准,鎮長夫人徐惠玲30萬元交保,吳姓承辦1萬元交保,案經檢方偵結今日起訴,蔡秋龍夫妻等16人移審至花蓮地院,求刑15年。
起訴書指出,蔡秋龍夫妻在當地開設「宏羿建設有限公司」,由蔡秋龍擔任負責人,因財務狀況不佳,經常利用鎮長職務關係,透過李浚溢、林昌慶等人擔任白手套,牟取不法利益。
檢警指出,包含2019年「大禹壘球場標案」由「鈺德營造有限公司」得標時,蔡秋龍向廠商表示,只要願意借錢,公司所施作的標案將來在驗收、請款上,都可以順利進行,讓廠商遂陸陸續續借款給蔡441萬餘元。
蔡秋龍也以相同手法,對「外璞石藝術館設施改善計畫」、「舊游泳池改善計畫標案」得標者借款390萬元,又向「玉里鎮路面鋪設工程」得標者借款861萬餘元,向「德武里苓雅部落擋土牆工程」得標者借款300萬元,向「玉水圳公園工程標案」得標者借款100萬元,期間蔡還對廠商放話說:「若願意借錢,以後路還很長,大家好配合」,總共向廠商以無息或低息借了2092萬餘元。
此外,2020年間因東豐里里長病逝,蔡秋龍指派自己的司機林男作為代理里長,藉此侵占公款46萬8000元。並在玉里鎮公所發包小型工程案件時,向「冠龍行及昱力工程行」借款共90萬元,廠商另給予10萬元賄款之外,還經常招待建設課職員李浚溢喝花酒,藉此承攬鎮公所發包的小型工程;蔡秋龍也從2019年6月起到去年1月,以每月額外為公所承辦人「加薪」3萬作為代價,要求承辦人將小型工程案件發包給指定的廠商。
檢警認為,蔡秋龍、李浚溢、林昌慶等人分別為鎮長、建設課職員、監造人員,本應各司其職,蔡秋龍僅因經營的宏羿建設周轉不靈,竟假職權行使之名,藉由施壓建設課成員控制標案施作進度,大肆向得標廠商要求借款,除將里長事務補助費納為己有外,又藉小型工程案收取賄賂,具體求處15年徒刑。
據了解,61歲的玉里鎮長蔡秋龍建以建築業起家,曾任花蓮縣政府縣府南區服務中心主任、玉里鎮民代表,2018年退出國民黨參選玉里鎮長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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