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游男經營中古車買賣,涉嫌竄改里程表。(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莊智勝/彰化報導
買賣中古車最怕遇到「調表車」。彰化花壇台1線中古車行林立,蔡男及游男看準龐大商機,在當地開設「喜美汽車廣場」(現已停業)買賣中古車,自2019年至2020年8月間,涉嫌將車行內多輛汽車以每輛500元代價,委請他人「調表」竄改里程數,並以此獲利152倍、高達122萬元。檢方偵結後依詐欺罪將2人起訴,彰化地院法官審酌,依詐欺取財罪判蔡、游2人各1年6月徒刑,考量2人已與所有受害者達成和解,宣告緩刑5年。
檢方調查,蔡男與游男看準買賣中古車獲利的龐大商機,在花壇鄉開設喜美汽車廣場,從自2019年至2020年8月間,將車行內的8輛TOYOTA、5輛HONDA、2輛MITSUBISHI及HYUNDAI每輛以500元的代價,委由他人竄改里程數,其中1輛2009年出產、車齡10年的「小鴨」TOYOTA YARIS,將原本22萬里程「下修」20萬,里程數竄改成2萬多,粗估2人修改16輛車只花了8000元,但不法獲利152倍,高達122萬元。
檢方認為,里程數乃車輛實際使用損耗的具體狀況,攸關車輛的性能、品質、維護保養、價格及後續耐用的時限,除非購買者另有其特定的消費目的,諸如骨董車、絕版車款或零件汰換等;另有其他諸如是否為事故車、泡水車、贓車等等影響價值之因素,中古車里程數仍為消費者決定締約與否或影響車價的重要因素。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蔡、游2人經營中古車買賣,不思誠信經營,擅自竄改里程數,心存僥倖欺瞞消費者,催折社會大眾對中古車市場的信賴感,影響交易秩序甚鉅,所為實不可取。
但法官考量,2人犯後態度良好,先前也無前科紀錄,且犯後已與所有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全數履行,因此依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2人有期徒刑1年6月,宣告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提供60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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