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白姓男子從已故友人拿到非制式手槍,並藏在家中。去年8月13日認周姓友人在他背後誣指偷竊財物,及辦理車貸時超收利息等,竟懷恨在心帶槍赴南港區東新街超商前,見周男的陳姓女友與另名蔡男出現上前對質。豈料,陳女竟嗆「你敢開嗎?」,下秒直接開槍,貫穿陳女上半身。士林地院審結,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又犯殺人未遂罪,判處白男有期徒刑8年。
判決指出,白男於2021年7月30日,處理已故張姓友人報廢車輛時,發現車上有把非制式手槍及具殺傷力的7顆子彈,並偷偷將槍彈取走,藏在信義區家中,並曾在家中試射擊2發子彈。
火爆的白男因不滿被周姓友人誣指偷竊財物、辦理車貸時超收利息等事而懷恨於心,同年8月13日晚間,得知周男可能會出現在北市南港區東新街118巷1號超商外,帶著裝滿5顆子彈的槍,會同不知情張、連姓友人一起到超商等候。
▼白男不滿遭誣陷偷竊,竟帶槍對質,在超商前當場射擊陳姓女子。(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晚間11時55分,白男見周男的陳姓女友與蔡姓友人抵達超商,立刻掏槍對著陳女質問遭誣陷的事情,2人當場爆發口角,白男因不滿陳女譏笑「敢開嗎?」的回應及態度,竟一時情緒激動而萌生殺人犯意,將已抵住在陳女胸口的手槍擊發1次,子彈的彈頭直接貫穿陳女上半身,使陳女受有胸腹槍傷併肺部撕裂傷與氣血胸、肝臟撕裂傷、第十一肋肋骨骨折等傷害。
白男開槍後,立刻在附近攔下獲報前往現場瞭解處理的巡邏警車,並主動向警員告知他開槍,並將犯罪手槍交給警員扣案,陳女經送醫救治,所幸撿回一命。
法官認白男曾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等案,遭法院判決確定,又無視政府嚴格管制槍彈的政策,任意持有槍彈,更不以理性和平方式處理,公然在超商前槍擊陳女,迄今未與陳女達成和解獲得原諒,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又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5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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