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法集團以「先租後棄」方式進行環保犯罪,任意傾倒廢棄物,污染環境。(圖/CFP)
各地陸續發現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增多,舉凡林地、工地、河川地、空地甚至閒置廠房,都成為廢棄物遭惡意傾倒的地點,有些不法集團更以「先租後棄」方式進行環保犯罪。先僱用人頭向不知情地主承租土地或廠房,再指派大貨車或曳引車司機從各處非法收受廢棄物,利用無人發現之際,載運至承租之廠房、土地,並由現場人員操作機具進行堆高棄置,以利大量堆放堆滿倉庫、土地,待出租人發現,承租人早已失去聯絡,此種不法犯罪有媒體稱之為「租霸集團」或「環保蟑螂」、「環保流氓」等。
根據檢警調偵辦及環保主管機關稽查發現,不法棄置之廢棄物包含:廢電線電纜、電子五金、塑膠混和物、泡棉、塑膠粒、木材、磚塊、混凝土、石棉板、橡膠、污泥、一般垃圾、爐渣及不明粉末等大量之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若委託合法業者清除處理,清除處理費用保守估計一般事業廢棄物為每公噸5,000元;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固體)每公噸分別為21,000元、18,000元,以查獲的處所每處動輒遭棄置上百或上千公噸的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隨便也要上看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
此類犯罪,不僅地主自身家園遭人破壞求助無門,更造成環境生態嚴重污染,戕害周邊居民健康,且地主若無力清除,為避免污染擴大又由環保機關先代為清除,而形成他人犯罪卻由全民埋單之不公平現象。
在此呼籲,地主出租前應確認承租用途,出租後亦要多加巡視,以善盡管理注意義務,若知情則成為不法集團之共犯,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追究刑責;縱不知情,事後亦須擔負清除處理義務,切勿一時貪圖租金小利而因小失大。
另外,循非法管道或委託不明人士清除處理廢棄物,若遭查獲,除要面對刑責外,更可能因此被扣押公司資產。一般民眾若發現周遭環境疑似有棄置廢棄物之情事,請勇於向檢、警、調、環保單位檢舉,全民共同維護美麗家園,確保環境永續發展。(本文轉載自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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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弘儒,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會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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