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炫耀女友口技高強!彰化男「慘遭朋友NTR」怒告性侵 法官判決出爐

▲房事,啪啪,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小美與吳男發生關係,跟男友哭訴後怒告性侵,圖與本文無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男子小黎(化名)與女友小美(化名)吵架,深夜找吳姓男子協調。沒想到,吳男藉故支開小黎,帶小美開房間發生關係,小黎得知後氣得帶女友提告性侵。對此,法官認為,小美跟吳男屬於合意性交,因此判吳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小黎跟小美2020年7月24日發生爭吵,因此要求吳男出面當公道伯,雙方凌晨3點多到吳男住處理論。吳男見狀,跟小黎說其實事情都是小美的錯,要小黎先離開1小時後再回到他的住處,讓他安撫小美並好好溝通。

吳男看到小黎離開後,帶著小美到彰化縣田中火車站附近的超商買飲料及零食,隨後以安撫情緒為由,帶小美到摩鐵開房間,全程小美也未拒絕。

吳男進入房內後,哭著抱住小美說「我妻子都沒回來,我好難過、好痛苦阿」,接著透露小黎曾說小美「吹喇叭」很厲害,便推倒小美,雙方發生關係,結束後載小美回到吳男家,3人一起吃早餐。

直到吳男離開,小美才哭著跟小黎說她被性侵,讓小黎氣得提告。小美控訴,她不斷說「不要這樣」,但身型嬌小推不開體型壯碩吳男,因此無法抗拒而被性侵,「有用手推他,但因為他太胖了,我推不動他」,

小黎證稱,吳男當初說要調解,叫他1小時後再回到吳男住處,他回來後看到吳男跟女友買早餐回來,就一起在吳男住處用餐,當時小美看起來很正常,沒有哭過或被欺負過的狀況;事後,小美才說她被性侵,感覺快要哭的樣子,「小美以前有過想要討東西,哭哭啼啼裝得很可憐,想要博取人同情」。

對此,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沒有違反小美的意願,雙方是合意性交。

法官勘驗旅館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小美跟吳男發生完關係後,神色自若地一起走出房間,還可以抽菸聊天、買早餐,與一般受害者反應不同;此外,小美若被性侵,第一時間可以向外人求助,也不可能再上吳男的機車回家,可見此案證明小美跟吳男在摩鐵發生關係,但無法證明有違反女方的意願,因此判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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