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名國小5年級男童遭同學奔跑撞斷門牙,父母向對方求償155萬元,法院判賠結果出爐。(資料圖,無關本案/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國小5年級張姓男童在學校下課時間,在走廊上被1名蘇姓男同學從教室跑出撞上,造成他多顆牙齒受損斷裂,張童的父母憤而對蘇童與其父母提出治療費與損害賠償共155萬元,士林地院審後認為受傷張童當時也未注意周圍,就突然轉身奔跑而與對方互撞,也需付一半責任,最後獲賠22萬元,仍可上訴。
張童父母提告主張,兒子與蘇童都是北市某國小5年級學生,蘇童在2020年6月2日上午11時許下課時間,從教室快速跑出、衝撞在教室外走廊的兒子,導致他跌倒在地,後來發現左上、右上門齒脫位、2顆門牙斷裂等傷害,進而對蘇童與其父母連帶提出預估治療費105萬、非財產上損害50萬,共計155萬元的求償。
而蘇童父母回應,張童當時在走廊上突然轉身急速奔跑,2人才在教室門口相撞,張童應為肇事主因,對方也有過失,且提出的治療費用不合理也無必要性,非財產損害請求也過高。
法院檢視監視器影像,張童事發前在教室外與同學聚集聊天,突然向右轉身奔跑,剛好蘇童從教室內衝出、2人發生碰撞,張童整個人撲倒在地,認為當時為下課時間、走廊上許多人走動,蘇童沒注意周遭而急速跑出撞傷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而張童父母指出,兒子牙齒受永久傷害,目前須裝活動假牙維持美觀,成年後才能做植牙,每15年須重植一次,預估需105萬元,但法院計算後,應24萬元可完成;而精神賠償部分審酌經濟能力、損害程度後,以20萬元較為合理,共得請求44萬元。
但法院雖認蘇童有過失,但張童同樣疏於注意、突轉身奔跑,進而釀成意外,雙方需各負50%過失責任,於是判蘇童與父母連帶減輕一半損害賠償為2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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