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女等人詐財,檢警在被告家中搜出1億多元的現金。(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尖石國中前校長彭春蘭,退休前就因宗教糾紛而調任,退休後更與自己的女學生合謀,謊稱具有「通靈」能力,在在新竹山區的佛寺中,尋找對象,謊稱玉珮、佛像經過開光,能夠「消除業障」為由,高價販售,詐得上億元。最高法院審理後,將彭女判刑13年定讞。
判決指出,2015年彭女退休後,與自己的學生林姓女子、代課老師吳姓女子等合謀,假扮不同的通靈「老師」,佯稱具有通靈能力、改運解厄神通法力,在新竹地區各佛寺、宮廟或山區遊走,主動接觸年邁可欺、罹患憂鬱、或自己及親友遭逢挫折徬徨無助的被害人。
彭女利用自己退休校長的身分博取信任,待被害人卸下心防後,再誆稱被害人有冤親債主,近期將有災禍,需購買鉅額法器珠寶等「消除業障」。但其實這些法器都是粗製濫造的A貨,甚至還有以石英冒充的假玉。
不僅詐騙購買高價「法器」以外,彭女一夥人也會詐騙被害人入股、投資虛構的珠寶公司,陸續騙取3百到至3千萬不等金額,總計詐騙高達上億元。得手後,這些錢分別藏於吳女的竹北豪宅及多個帳戶內,也會購置不動產、金飾、玉器珠寶等加以藏匿。此外,她們也詐騙一名罹患重度憂鬱症的女子,取得其提款卡,並將戶頭內超過4百萬現金提領一空。
檢警獲報後,2019年進行查緝,最後在吳女豪宅的鞋櫃、衣櫃中搬出「一箱一箱的現金」,還出動點鈔機清點近7個小時,才將1億1千多萬元的現金點完。另外檢警也在彭女等人的帳戶內扣得1.2億元的款項。檢方對彭女等3人提起公訴。
一審將彭女重判有期徒刑16年,林女判刑18年,另外吳女也判刑2年。二審高院仍認定3人均有罪,犯罪所得高達1億1千餘萬元,但改將彭女判刑13年、林女判刑15年,吳女維持一審的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定讞。
▼彭女等人詐騙的假玉。(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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