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黃姓男子貪快直接穿越馬路,害女騎士慘摔受傷,法官怒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嘉義報導
嘉義黃姓男子貪圖方便,竟直接穿越馬路,造成一名女騎士為了閃避他而緊急煞車,但卻重心不穩倒地受傷。女騎士事後氣得對黃男提出傷害告訴,法院審理後,則依過失傷害罪嫌判黃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黃男2021年9月間在嘉義市興業東路與南田路交岔路口,因貪圖方便,不走人行穿越道,直接從興業東路北側步行穿越到對向南側道路。事發當時,一名黃姓女騎士恰巧騎車經過,為了閃避黃男,她緊急煞車,卻因此重心不穩倒地滑行,造成她右肘及足不規則裂傷、右肩、雙肘、雙前臂、雙手、雙膝、雙足及趾、小腿等多處挫擦傷。
黃女事後憤而提出傷害告訴,黃男也因此被依法起訴。案經數月審理,法官認為,黃男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而黃女未注意車前狀況,是肇事次因。
另外,黃男在肇事後,主動向到場處理的警員承認自己是肇事人,符合自首條件,但事後並未跟黃女達成和解,法官最終仍依過失傷害罪嫌判他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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