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針孔抓包外遇!分居妻怒出招反擊 他戴了綠帽還慘被判刑

▲▼飯店、偷拍,旅館,摩鐵,偷情,外遇,汽車旅館(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人夫裝針孔抓包妻子外遇,事後遭反告妨害秘密,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人夫阿正(化名)因懷疑分居的妻子小靜(化名)外遇,於是找來徵信社在小靜的住處裝上針孔攝影機,並且將取得的畫面當成證據提告侵害配偶權,還因此求償成功,氣得小靜決定硬起來反告他妨害秘密。全案經高等法院審理,阿正被依共同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處2個月徒刑。緩刑2年。

根據判決,阿正與小靜長年因細故發生爭吵,小靜遂於2018年5月間搬離住處,獨自在外租房生活,但阿正卻因此心生不滿,又懷疑小靜讓他戴綠帽,因此找來徵信社,並且在小靜租屋處門口裝上針孔攝影機偷拍,事後還將拍攝的畫面當成證據,對小靜提告侵害配偶權。小靜直到收到民事起訴狀才知道自己遭偷拍,氣得決定硬起來反告阿正妨害秘密。

全案經台北地檢署起訴,但阿正辯稱,做錯事情的人是小靜,他不願與小靜和解,而其辯護人則稱,這起案件肇因是家庭糾紛,起因不外乎感情問題,應該要回歸民事家事紛爭解決機制處理,與刑事無關。

阿正還說,小靜的住處也並非她本人承租,他也是為何確認通姦事實才使用門口的監視器畫面來佐證,況且畫面的內容僅止於走廊及門口,是公共空間,小靜不該期待有隱私,與個人隱私保護無關。

對此,一審法官審理後,依法判阿正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案經上訴二審,阿正坦承犯行,並與小靜達成調解,而小靜也同意法院給予輕量刑即宣告緩刑,二審法官最終撤銷一審原判,改判阿正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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