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身障男子在路邊乞討,現金卻慘遭啃老族養子搶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29歲蔡姓男子在家坐當「啃老族」,4度搶走獨臂身障養父辛苦在市場乞討的現金500元,養父心寒向法院聲請收養關係終止後,桃園地院也依2個搶奪罪,判蔡男1年2月,並追繳他搶走的448元。
這名年僅29歲的蔡姓男子正值青壯期,好手好腳,卻整天遊手好閒不找工作在家當「啃老族」,而身障養父不僅獨臂,還因為行動不便,坐著輪椅在市場乞討過活。
然而,蔡男卻在光天化日之下,分別在去年9月11日和10月7日,兩天內四度到市場搶奪養父乞討所得的現金,得手後便離去,分別取得100、200、100,100元,第4次行搶時因親友目睹,趕緊報警處理,警方正好當場抓住蔡男。
偵訊時蔡男否認搶奪犯行,辯稱「是養父同意給我的」,但證人堂嫂表示,她在市場做生意時,經常看到蔡男未經養父同意搶走他乞討的現金就離開。
法官認為,蔡男無視養父身體不便,竟然在人來人往的市場數次搶奪現金,還假稱是養父主動給的,如果屬實,何必得手後逃逸?就連目擊證人都清楚表明是直接搶了就走,即使養父喝斥也無濟於事?因此依2個搶奪罪,各處9月,合併執行1年2月,除了已歸還的52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448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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