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蔡姓男子游手好閒,去年9月至10月間4度搶奪在龜山區某傳統市場行乞的身障養父乞討所得。(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蔡姓男子成年後始終遊手好閒沒工作,去年9至10月間,竟四度搶奪在傳統市場行乞、獨臂又殘障的養父,甚至還1天連搶2次,攤商看不下去氣憤報警抓人,養父也向法院要求終止收養關係。蔡涉嫌搶奪部分,法官認定他正值青壯,不以己力謀取財物,無視養父身體不便及曾為其養育之親情,犯後又否認犯案,依兩個搶奪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29歲的蔡姓男子成年後始終遊手好閒不找工作,讓養父與親戚都相當頭痛,由於無錢花用,他竟於2021年9月11日、10月7日,趁獨臂養父坐著輪椅在傳統市場乞討時,4次分別搶走養父100、200、100與100元收入,甚至一天搶2次。他第四次行搶時,隔鄰攤商實在看不過去上前阻止,蔡竟辯稱「是養父主動給的」,龜山警方據報逮捕蔡男,並起出當天搶奪剩下的52元等證據,檢方偵結依搶奪罪嫌將蔡男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蔡男否認犯行,一度辯稱是「養父同意給我的」,但蔡男行搶時多次被攤商與親友目睹,並願意出庭指證;其養父更供稱,蔡男未經其同意,直接伸手搶走他碗裡的現金,並已向法院民事庭聲請終止收養關係,蔡男才坦承認錯。
法官審酌,蔡男正值青壯,竟不思以己力謀取財物,無視養父身體不便及養父之親情,在光天化日,人來人往之市場,數次搶奪告訴人乞討所得現金,得手後離去,顯見欠缺法治觀念,侵害養父之財產權,審結依2個搶奪罪各判處9月徒刑,應執行1年2月有期徒刑,還要歸還搶到的448元,全案還可上訴。
【更多新聞】
►父子國道上班擺放施工標誌遇劫 失控大貨車撞翻工程車釀1死1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