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鹽埔鄉鄉公所從7月25日至8月15日期間,發放給每位鄉民每人1000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記者郭玗潔/屏東報導
又可以領錢了!為了減緩疫情對經濟的衝擊,屏東縣鹽埔鄉公所與鄉代會研議後,決定發放給鹽埔鄉鄉民每人1000元,符合資格的鄉民只要在7月25日至8月15日期間,攜帶身分證和印章到指定現場即可領取,逾期未領視同放棄。
鹽埔鄉鄉長呂家萱表示,為了減緩疫情對經濟的衝擊,也補貼鄉民健康照護負擔,鄉公所將發放1000元給每位鄉親,領取須知及委託書將陸續發送到各戶人家,鄉親須在期限內領取消費金,逾期未領就視同放棄。
▲鹽埔鄉振興經濟消費金發放時間表公布。(圖/翻攝自鹽埔鄉鄉公所網站,下同)
在領取資格方面,鹽埔鄉公所表示,只要是今年1月1日(含)前,設籍在鹽埔鄉的鄉民都可領取補助金,新生兒則須在8月15日(含)前出生,出生登記設籍於鹽埔鄉,且父母之一須在今年1月1日前就設籍在鹽埔鄉。
此外,如果是本人領取,須攜帶身分證正本和印章,若委託他人領區,須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和印章,以及簽署好的委託切結書。如果一家人委託同1人代領,代領人須年滿18歲,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和印章,以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同樣要簽好委託切結書。
鄉公所強調,如有發燒、感冒、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狀者,盡量請人代領,或於7月25日後再前往鄉公所領取,為減少群聚,建議同戶最好儘委託1人代表領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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