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女完勝大俠!夏宗莉怒告劈腿舊愛 討「800萬仲介佣金」判決出爐

▲▼夏光莉。(圖/和展影視提供)

▲夏宗莉不滿藍文青拒還幫忙保管的800萬元,提告要求返還獲判勝訴。(資料照/和展影視提供)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資深武打片明星情侶檔,「俠女」夏宗莉和「大俠」藍文青,交往同居多年分手後,為了財務糾紛持續纏訟至今,夏宗莉先是控告藍文青以借款為由詐騙2900萬元,經檢察官處分不起訴。接著夏宗莉再提民事訴訟,要求藍文青返還代為保管的仲介佣金800萬元,但藍文青聲稱2人債務問題早已和解等理由,拒絕還錢。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這800萬元不屬借款,13日判藍文青應全數返還給夏宗莉。

夏宗莉藝名夏光莉,曾演出《楚留香傳奇》等多部動作片,與合作拍片的藍文青同居交往了20多年,2018年底,夏宗莉發現藍文青外遇,2人不歡而散。夏宗莉曾親自出庭向法官表示,因為藍文青不斷在訴訟中說她長年沒工作沒收入、全靠藍文青養,所以她要提起800萬元返還訴訟,目的要證明她不但不靠藍文青養活,藍文青還欠她錢。

▲▼「俠女」夏宗莉(藝名夏光莉)告昔日銀幕情侶「大俠」藍文青索討800萬元,出示對方當年親筆保管條為證。(圖/記者黃哲民攝)

▲夏宗莉出示藍文青親寫的800萬元保管條。(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夏宗莉提告主張,2人在2005年的時候,有「事實上夫妻情誼」,當年她因為仲介他人購地蓋樓,獲得了1300萬元仲介酬勞,她用其中500萬元買了1間小套房,剩餘800萬元先存在藍文青帳戶,當時藍文青也親筆寫了1張保管條當證明,但事後卻拒絕返還。

藍文青則反駁,保管條是要用來證明「他贈予夏宗莉800萬元」,事後他也已經以律師函撤銷贈予了,不用再付錢,且雙方曾因2900萬元債務打過官司,經上訴高院後,雙方已經達成和解,現在夏宗莉不能再追討。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保管條內容很明顯,就是藍文青要幫夏宗莉保管800萬的意思,不解藍文青為何解釋成是他贈予夏宗莉,當年雙方確實已因這張保管條,成立消費寄託契約,而且另案2900萬元的訴訟範圍,根本不包含這次的800萬元,因此判決藍文青應該全額返還800萬元給夏宗莉。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